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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不能胜任的古诗词



形容自己不能胜任的词语的古诗文有哪些?力不从心、力不能及、才不称其位、力所不及、心余力绌、力有未逮、心有余而力不足力不从心:释义:心里想做,可是力量够不上。 出处:《后汉书·西域传》:“今使者大兵未

形容自己不能胜任的词语的古诗文有哪些?

力不从心、力不能及、才不称其位、力所不及、心余力绌、力有未逮、心有余而力不足力不从心:释义:心里想做,可是力量够不上。

出处:《后汉书·西域传》:“今使者大兵未能得出;如诸国力不从心;东西南北自在地。

”力所不及:释义:及:达到。

凭自己的力量不能做到。

出处:宋·释惠洪《石门文字禅》:“平生所未见之文,公力所不及之义,备聚其中。

”心余力绌:释义:心里想做但力量不够。

出处:宋·朱熹《金紫光禄大夫黄公墓志铭》:“邻家有李永者;尚气节;雅敬慕公;察公养亲之意有余而力不足;请助公以经纪;公亦信之不疑;竭赀付之一不问。

”【不经世故】 经:经历;世故:人情世事的变故。

形容缺乏为人处世的经验。

【初出茅庐】 茅庐:草房。

比喻新露头脚。

现比喻刚离开家庭学校出来工作

缺乏经验。

【少不经事】 少:年轻;更:经历。

年纪轻,没有经历过什么事情。

指经验不多。

【少不更事】 少:年轻;更:经历。

年纪轻,没有经历过什么事情。

指经验不多。

【新学小生】 指治学时间不长,见闻浅陋、经验不足的后生晚辈。

【不胜其任】 胜:能担当。

没有能力担当那项重任。

【才短思涩】 才:才识。

短:短浅。

涩:迟钝。

见识短浅,思路迟钝。

指写作能力差。

【褚小杯大】 用小口袋装大东西。

比喻能力不能胜任。

【绠短汲深】 绠:汲水用的绳子;汲:从井里打水。

吊桶的绳子短,打不了深井里的水。

比喻能力薄弱,难以担任艰巨的任务。

举鼎绝膑 绝:折断;膑:胫骨。

双手举鼎,折断胫骨。

比喻能力小,不能负担重任。

【力不胜任】 能力担当不了。

【蚍蜉戴盆】 比喻能力低而承担的任务极重。

也比喻不自量力。

【无能为力】 不能施展力量。

指使不上劲或没有能力去做好某件事情、解决某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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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不能胜任工作的成语是什么?

不能胜任工作代表力不能力的意思:力不从心[释义] 心里想做,可是力量够不上。

[出处] 《后汉书·西域传》:“今使者大兵未能得出;如诸国力不从心;东西南北自在地。

”力所不及[释义] 及:达到。

凭自己的力量不能做到。

[出处] 宋·释惠洪《石门文字禅》:“平生所未见之文,公力所不及之义,备聚其中。

”心余力绌[释义] 心里想做但力量不够。

[出处] 宋·朱熹《金紫光禄大夫黄公墓志铭》:“邻家有李永者;尚气节;雅敬慕公;察公养亲之意有余而力不足;请助公以经纪;公亦信之不疑;竭赀付之一不问。

入职后发现无法胜任的认定,什么不能胜任工作?

在《劳动合同法》中明文规定:“不能胜任工作”是指不能按照要求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任务或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

企业层面来看:员工不胜任工作应该采取一定的措施,这就必然涉及到“不胜任工作”与另一个常见概念“胜任力”之间的关系问题。

通常所说的胜任力,包括知识技能、素质,而素质一般是指对工作绩效起决定作用的一些人的本质性的因素。

那么,员工不胜任工作不仅是专业和岗位不胜任,也包括内在的一些素质不胜任。

因此,企业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比较方便,实践中,只要能够有效的评价标准和认定程序, 提供确实的证据,并在合法的程序基础上认定不合格(不与“末位淘汰”关联使用)操作起来基本可行。

形容一个人能力和品格不能胜任现在的工作的成语或俗语

劳动法下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员工的辞退。

不能胜任工作,是指有证据证明,员工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

这就要求企业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明确员工的工作内容,特定行业的,还要明确工作量。

若签订劳动合同时没有明确工作量的,只能参照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来确定,一般来讲,应参照平均的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不能参照最高的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

建议企业在劳动合同中或者岗位说明书中确定员工的工作量且保存相应培训材料

“不能胜任工作”解除需要履行哪些程序?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从规定中可以清楚的看到,企业要用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的,必须履行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的工作程序,否则的话,将被视作违法解除。

培训的形式可以多样化,但必须是围绕提高工作技能展开的。

而调整工作岗位也应该是与原岗位相似、相匹配的岗位,要体现调岗的合理性。

在企业日常管理中汇遇到调岗调薪的问题,我认为劳动合同中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劳动报酬作为劳动合同的内容,一经约定即具有法律效力。

这就需要双方事先在劳动合同中有关于调岗调薪的约定,要求企业有相应的岗位薪金制度来保证,同时也有合理性的问题。

一个人觉得自己的工作岗位不能胜任,是坚持还是放弃

要首先确认,是不是真的像你所说的,不能胜任,还是因为自己不够用心去做,或者是不是自己的兴趣所在,所以导致不够用心去做而做不好;如果确实能力问题不能胜任,建议将强学习,多多请教专家;如果确实是不够用心,建议端正态度;如果是兴趣爱好导致,建议赶紧换掉。

上司不满意我的工作,觉得我不能胜任?

我过去也有类似经历,但上司却很依赖我的报告或各种文件的制作,所以合作了很久,但奇怪的是他一直不给我提升,还经常不给我参加各种会议,不让我接近老板高层人物,因为他的方案都是我写的,他宁愿不懂的地方电话给我,也不愿让我参加会议,相信你也应该知道这是为什么。

对每个人的上司来讲,他是讲穷利用价值的,如果太高,他也担心顶了他位,而如果利用价值太低或知道他的事太多,那是坚决被他赶走的,这与个人的能力完全无关,因为上司自己就不是一个全能的人!有的却故意在一事情上让你委屈或冷落你,让人自尊难受而自动离开,其实也是不良上司的一个绝招!小心啊!

工作不能胜任辞退问题

用人单位解除无法胜任工作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