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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浙江公务员考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如何报考



在浙江公务员考试中,每年会拿出一部分职位定向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两项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那么这些人员如何认定呢?应出具哪些资料呢?()为考生解答一、省级机关和省属单位面向服

浙江公务员考试中,每年会拿出一部分职位定向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两项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那么这些人员如何认定呢?应出具哪些资料呢?()为考生解答


一、省级机关和省属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录公务员的对象为:


(1)参加我省“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简称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且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人员;


(2)参加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简称“两项计划”)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且累计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


上述(1)、(2)人员离开服务岗位后,享受定向考录政策的期限为5年,其中2011年已不在服务岗位的,期限为2012-2016年,依此类推。


二、市、县机关(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是什么?


答:市级机关(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录公务员的对象参照省级机关和省属单位执行。范围及职位资格条件见各地公告


县级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录公务员的对象为: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范围及职位资格条件见各地公告。


三、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是什么?


答: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考录公务员的职位分为“岗位1”和“岗位2”。“岗位1”面向大学生“村官”,其范围和对象与县级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相同;“岗位2”面向非大学生村官身份的村干部,其范围和对象为:各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时间满2年以上或现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职务连续任职时间满3年以上的人员(符合“岗位1”报考范围和对象的,不能报考“岗位2” )。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时间,不能计入任职时间。


在社区任职的大学生“村官”,也可报考“岗位1”,其报考资格与在行政村工作的大学生“村官”相同。在社区任职的大学生“村官”是指2011年前由我省统一选聘到社区工作的大学生“村官”。


四、上述提到的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官”项目“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如何认定?


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是指在聘任合同期内的大学生“村官”。已满2个聘期的留村任职人员不属于“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


五、服务西部计划和欠发达地区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如何报考非定向公务员职位?


答:(1)在服务期间可以凭《志愿者服务证》和省大学生志愿服务项目办证明,报考所服务的县(市、区)公务员,既可以应届生身份报考,也可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


(2)服务期满一年内,可凭《志愿者服务证》和省大学生志愿服务项目办证明,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


(3)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后,也可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户籍所在地的公务员。

 

六、资格复审时除必要的写学历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什么材料?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称职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与省级项目办签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应提供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注:以上是由2016年浙江公务员考试整理而得,请以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