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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民咨询报考西藏公务员遴选事宜获官方解答



近日,一名网民给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留言,咨询报考公务员遴选事宜。“当时与山南市人社局签订了就业年限合同,合同规定人才引进人员需在藏工作满八年可以离职,或调回内地。去年我区组织了2016年自治区公务

近日,一名网民给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留言,咨询报考公务员遴选事宜。“当时与山南市人社局签订了就业年限合同,合同规定人才引进人员需在藏工作满八年可以离职,或调回内地。去年我区组织了2016年自治区公务员遴选,当我在咨询时,却被告知人才引进人员一律不能参加自治区举办的公务员遴选。”


对此,西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信息中心回复表示,根据网民提供的信息,工作人员及时联系山南市人社局了解情况。据了解,山南市人社局2014年引进的公安专业人员,协议中明确要求在藏工作不少于8年,并在签订协议之前明确说明在藏期间不允许调离公安系统。若网民报考区单位公开遴选,则只能报考公安系统职位


【网民留言】


尊敬的书记:您好!非常感谢您能在百忙之中抽空来看这份留言。我是2014年通过人才引进来到西藏山南市公安局的一名公安民警,当时与山南市人社局签订了就业年限合同,合同规定人才引进人员需在藏工作满八年可以离职,或调回内地。去年我区组织了2016年自治区公务员遴选,当我在我单位政治部咨询时,被告知人才引进人员一律不能参加自治区举办的公务员遴选,恳请书记解惑,我单位这种解释是否有相关文件支持。


答复意见


网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的“人才引进公务员不能报考自治区公务员遴选”一事,现由区公务员局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区坚持急需紧缺人才面向全国、普通人才立足区 内的原则,在用好现有人才、稳住关键人才的同时,引进了一大批急需紧缺人才,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区人才紧缺的现状,为我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了积极贡献。 根据网民提供的信息,我处工作人员及时联系山南市人社局人资科了解了情况。据了解,山南市人社局2014年引进的公安专业人员,协议中明确要求在藏工作不少于8年,并在签订协议之前明确说明在藏期间不允许调离公安系统。若网民报考区直单位公开遴选,只能报考公安系统职位。具体情况网民可以联系山南市人社局人资科0893-7821196。 我们对网民关心我区公开考录工作表示欢迎。同时,希望公开考录工作能够得到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