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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安康汉滨区扎实落实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以来,汉滨区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省市文件要求,认真抓好了全区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落实,有效激发和调动了全区公务员干事创业激情。强化宣传,正确引导。2015年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以来,汉滨区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省市文件要求,认真抓好了全区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落实,有效激发和调动了全区公务员干事创业激情。


强化宣传,正确引导。2015年5月22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意见通知》(陕办发〔2015〕17号)下发以来,特别是2015年6月15日省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落实工作视频会后,汉滨区及时组织区纪检、编制、人社等职能部门,认真学习领会省市文件及会议精神,掌握了解职级并行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实施范围、主要内容和有关要求等,在此基础上,通过召开动员会议、组织干部宣讲、利用汉滨党建网、汉滨人社网等媒体对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进行广泛宣传,不断提高广大公务员对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知晓率。


严把政策,精心实施。结合全区实际,制定下发了《 关于落实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意见 的通知》《汉滨区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操作流程》等配套文件,对达到规定任职年限和级别条件的公务员,依据其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在本单位或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经考核合格的晋升职级。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初核、民主测评和考核、公示、报批等环节进行,坚持做到身份资格不符合的不晋升,条件不符合的不晋升,综合考核不合格的不晋升,晋升条件存疑的不晋升。对符合条件拟晋升科级、县处级人员,按照原职务层次及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提交人社局局务会议、组织部部务会议和区委常委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确保晋升人员身份条件符合规定,程序流程规范操作。


加强领导,扎实推进。为加强对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工作领导,区上成立了由区委副书记任组长,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和区委常委、组织部长任副组长,区委办、政府办、纪委、组织部分管副部长,人社局、编办、政法委、财政局、卫计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解决制度实施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编办、区财政局等部门按照工作分工,分别负责实施单位确定、考核、鉴定以及经费兑现等相关工作,定期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工作顺利推进。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全区共有984人享受职务与职级并行政策,其中晋升正县级1人,副县级162人,正科级109人,副科级71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