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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湖南怀化市芷江县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规定,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到湖南科技大学面向社会现场公开招聘一批


根据《事业单位招聘-0.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规定,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到湖南科技大学面向社会现场公开招聘一批教师,此次共计划公开招聘教师28人,核定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其中:芷江一中6人、芷江民族职业中专19人、芷江三中1人、荷花池小学1人、城南小学1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要求(见附表)


二、聘用人员资格条件


1、爱岗敬业,热爱党的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


4、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口齿清晰;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在编在岗人员报考时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7、本县在岗特岗教师及在编在岗教师不得参加报考;


8、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方式及具体要求


报名时间:2018年3月17日上午8:00-12:00日止。


报名地点:湖南科技大学招聘会现场。


1、每名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职位。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应聘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3,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者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招聘计划数。


2、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考生在“怀化人事考试网“、”芷江侗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自行下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诚信考试承诺书》。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报名者持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推荐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必须凭《教师资格证申请表》)及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下载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2张;个人真实简历等相关材料报名。符合条件者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18年8月31日前提供学历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如无取消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4、考试:考试采取说课和面试方式进行


(1)在现场招聘期间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说课和面试时间、地点,时间和地点待定。


(2)说课:说课封闭进行。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进行独立备课和说课(现场抽取说课内容),由评委组进行评分。备课时间30分钟,说课时间15分钟。


(3)面试:由面试专家直接提问,全面了解应聘者与所报考岗位所需的基本素质,面试组成员打分。


(4)说课和面试成绩的计算,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综合产生的平均分为最终得分(保留两位小数)。面试和说课成绩当场宣布。


5、成绩合成


说课和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按说课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相同的,按说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如说课、面试成绩相同,加试说课一次。(总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五、体检考核


1、体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按照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湖南省公务员局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及 (试行) 有关内容的通知》(湘人社函[2017]52号)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凡不参加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和体检合格放弃所产生的空缺岗位,按招聘同一岗位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1次。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核: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程序。考核由招聘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核的重点是报考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考核组要认真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报考职位要求的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等方面的情况。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所空职位可以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1次。


六、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等各阶段工作完成后,将结果在芷江侗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在拟聘公示过程中若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或提供虚假资料,以及有违法违纪等行为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不进行递补。


七、聘用与管理


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合格人员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用人单位同类人员待遇,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


八、其他事项


1、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执行。


2、本公告由芷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湖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3、网上查询:“芷江侗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www/images/app_banner.jpg?v=2017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