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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合肥市中小学招生方案公布



合肥市教育局召开“2018年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解读媒体通气会”,教育局副局长王勇现场解读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的新变化,包括从今秋开学起全市中小学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合肥版“租售同权”

合肥教育局召开“2018年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解读媒体通气会”,教育局副局长王勇现场解读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的新变化,包括从今秋开学起全市中小学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合肥版“租售同权”入学方案发布等;学校学位情况下,小学入学年龄可适当放宽到12月31日。

2018年全市中考报名人数为68465人。其中市区30293人,比2017年增加1805人。目前市区理科实验操作考试体育考试均已顺利完成。

合肥四中迁址滨湖新区

今年首届招生600人

综合考虑课程改革和高考改革的要求,全面核定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规模。2018年合肥市区普通高中招生班级学额控制在50人以内。

合肥四中迁址滨湖新区,今年首届招收600人,纳入第二批次省示范高中招生。调整168中学招生计划结构,总计划1600人不变,市内计划增加100人,市外计划减少100人,市内900人、市外700人。市区各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另文下发。

统一艺术特色专业考核时间

为了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艺术特色班招生工作,今年各校专业考核统一时间为2018年6月20-24日。从2019年开始全市统一组织专业考核工作。

校园篮球定点学校实行专业招生

2016年合肥市被教育部认定为全国校园篮球试点推进城市,根据试点要求,2018年起我市比照校园足球定点学校招生政策,即中考成绩须达到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0.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分数线的80%的考生,按照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依据考生专业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首批篮球定点招生学校为合肥一中、三中、七中、十中四所学校,共招收31人。

合肥九中试点小班化教学改革

为适应新课程新高考改革,2018年在合肥九中试行小班化教学改革,每班36人。

中考改革

从今秋七年级学生开始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教基〔2017〕21号),合肥将全面实施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招生录取等“三项改革”。

一、学业水平考试改革

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开始全面推行。课程方案所设的全部13个科目均列入考试范围。省统一考试科目等10个,其中生物学、地理、信息技术考试时间安排在八年级下学期进行,其中2017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将于2019年6月16日参加地理、生物学的全省统一考试。现在校就读八、九年级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按照原办法执行。

二、综合素质评价改革

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开始全面推行。从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通过安徽基础教育资源应用平台学生空间“成长记录系统”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常态化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现在校就读八、九年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按照合肥市教育局合教[2018]93号执行。

三、招生录取办法改革

按照安徽省统一部署,合肥原则上从2020年秋季七年级学生(即2018年秋季就读的五年级学生)开始推行,实施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办法。积极研究采取“4(语数外体)+6(政史地理化生)+1(综合素质评价)”模式。研究探索实行计算总分录取法、等级分类排序法、“分数+等级”录取法等。选择符合条件的高中学校开展自主招生改革,整合现行省示范高中特长生招生方式

小学入学年龄适当放宽

原则上小学入学儿童年龄为截至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在学校有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必须是截至当年12月31日前满6周岁。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升入初中。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本市居民子女入学。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实行单校划片、“两个一致”的招生入学办法。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到户籍地所在学区的学校入学。“两个一致”指的是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产权房产地址一致。

随迁子女入学。随迁子女入学实行所在地政府和公办学校“两为主”招生入学政策。各县(市)区要积极稳妥地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保障符合政策条件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城区随迁子女入学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登记,在接到审核材料通知时,需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的居住证(居住证截至2018年8月31日满1年)、经商办企业的营业执照或备案的劳动合同等材料。县(市)随迁子女入学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居住证所在县(市)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材料有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合肥的居住证(居住证截至2018年8月31日满1年)、经商办企业的营业执照或备案的劳动合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