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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贵州中小学开学及放假时间通知



黔教办基函〔2018〕263号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教育局,省属普通高中:根据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办

黔教办基函〔2018〕263号

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教育局,省属普通高中

根据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结合我省实际,对我省中小学开学、寒暑假放假时间作了具体安排,并征求了各地意见和建议。现将2018—2019年度-0.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学年全省中小学开学及放假时间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保证我省中小学教育教学活动有序开展。

一、开学及放假具体时间

第一学期开学及放假时间

(一)义务教育阶段

1.全学年52周,其中上课时间35周,学校机动时间2周,复习考试时间2周,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13周。

2.学校机动的2周时间,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各1周。其中,第一学期机动的1周,学校用于安排大型主题活动、艺术节、运动会、社会实践活动等,第二学期机动的1周已增加作为暑假时间。

(二)普通高中阶段

1.全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寒暑假11周,社会实践1周。

2.高一、高二全学年教学时间40周,其中授课35周,复习考试3周,社区服务和劳动技术教育2周。

3.高三全学年36周教学时间,其中授课22周,复习考试12周,社区服务和劳动技术教育2周。

三、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校要以我厅制定的校历为基本依据,认真落实课程方案,科学制定教学计划、编制课程表,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合理安排教学工作,非特殊情况不得更改。上学期间若发生地震、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泥石流、洪涝灾害等各类自然灾害,传染病爆发等各类疫情,威胁师生人身安全,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行为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可采取停课或临时调整上课时间等措施,确保师生安全。

(二)各地各校要落实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义务教育学校作息时间的通知》(黔教基发〔2017〕175号)和《关于切实落实义务教育学校作息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黔教基发〔2018〕5号),规范义务教育学校作息时间,严格执行学生到校时间,保障中小学生睡眠时间。

(三)各地各校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黔教体发〔2015〕73号)、省教育厅等6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黔教体发〔2017〕8号),开足开好体育课程,严禁削减、挤占体育课时间,保证小学体育课每周4课时,初、高中体育课每周3课时,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增强学生体质,培养体育锻炼习惯,促进健康成长。

(四)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我厅减负提质“八个严控”,不得利用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和课外时间等组织中小学生集体上课或补课,保障教师和学生合法休息权利。要坚持有利于学生身心发展的原则,指导学生科学规划寒暑假期间的学习与生活。假期作业要以阅读、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科普活动等形式为主,切实提高学生动手、动脑能力,并要控制作业量,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

(五)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严格执行校历作为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重要内容,要加强对普通中小学校执行校历、课程计划、作息时间等情况的督导检查,将其纳入开学工作检查和教学常规检查的重要内容,及时查处违规补课、擅自提前开学、无故推迟放假等行为,促进中小学校健康发展。

省教育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