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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广东汕头市澄海区公安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3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和《汕头市澄海区机关事业单位使用临聘人员暂行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3名(交通协管

工作需要和《汕头市澄海区机关事业单位使用临聘人员暂行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决定面向社会招聘-0.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3名(交通协管员,男性)。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汕头市澄海区户籍并有固定住所,年龄18至35周岁(即:1983年6月1日至2000年6月1日期间出生),具有高中、中专(含技校)及以上学历,持有E及以上驾驶证; (3)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貌端正且无明显缺陷; (4)热爱本职工作,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强,能适应24小时轮班工作要求。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家庭成员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由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2018年8月1日前通过澄海区人民政府网、澄海人力资源网和“澄海公安”公众号(微信号:STCHGA)统一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15日至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汕头市澄海区保安服务公司。 3.报名及资格审查要求: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近期1寸正面免冠相片3张(背面写本人姓名),并填写《汕头市澄海区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到现场报名。在职人员(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在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报考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件、证书须提交原件复印件,现场查核后原件退还应聘者。资格审查合格考生现场发放《准考证》,考生凭此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 (二)考试 招聘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到小数点后二位。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及交通法规基础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 2.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及思辩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举止仪表等。 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体检政审 应聘人员以考试综合得分高低排序(综合得分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前),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政审人选。入围人选由区公安分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常规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负。体检不合格者淘汰,缺额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淘汰,缺额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四)公示 经体检政审合格者列为拟聘人员,通过澄海区人民政府网、澄海人力资源网和“澄海公安”公众号(微信号:STCHGA)统一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以录用的,可依次递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聘用及薪酬待遇 通过公示确定的人员,根据工作需要由区公安分局进行统一分配,如不服从分配,视为自动放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由区公安分局委托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与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可以续签劳动合同。聘用期间,受聘者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依据相关规定予以解聘。 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是公安机关非编制的主要补充力量,聘用期间工资及福利待遇年薪3.8万元(含社保、医保、年终考核等)。 四、本公告相关事项由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负责解释。 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