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各县(市、区)教育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市属有关学校: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教基〔2018〕66号)和《宁德市2012年初中毕业班升
各县(市、区)
教育局、东侨
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市属有关
学校:
根据《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
高中阶段学校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
意见的
通知》(闽教基〔2018〕66号)和《宁德市2012年
初中毕业班升学考试和普通高
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宁政办〔2012〕5号)
精神,结合近年
我市高中阶段招生
录取工作实际, 现就做好2019年我市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
计划下达和普高
最低录取
控制分数线-0.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分数线划定
1.
全市按照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由市教育局分县(市、区)、
分校一次性下达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闽教基〔2018〕66号),对于已连续三年无实际招生或连续三年每年实际招生不足100人的高
中学校,要适时停止安排招生计划。普通高中同一
校区高中部招生计划均不得超过1000人、班生额不超过50人。
2.全市原则上按各县(市、区)普
高招生计划数的1∶1.05比例,划定各县(市、区)普高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普高最低
控制线)。各普通高中不得
招收普高最低控制线下的
学生(除少数体艺
学科自主招生外)。
3.各县(市、区)通过“宁德市高中阶段招生
信息平台”下载普高最低控制线上(含控制线)的学生及自主招生有关信息,并按各县(市、区)录取办法进行普高录取,未被录取的
考生转入
职业院校录取。
4.普高最低控制线下的学生信息,直接转入职业院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