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通知:事业单位备考新标配——【】全新上线!直播时间:4月23日-5月10日,每晚19:30-21:30,连续18天,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精讲,专业的老师帮你考前拎重点!直播内容涵盖政治、经济、法律、
通知:事业
单位备考新标配——【】全新上线!直播
时间:4月23日-5月10日,每晚19:30-21:30,连续18天,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
知识精讲,
专业的
老师帮你
考前拎
重点!直播
内容涵盖
政治、
经济、
法律、管理、
科技、
历史、公文、写作等诸多方面,随课赠送精编纸质版讲义,大家听课前可先预习,带着问题听课,效果更好!
让你更有把握上岸!
重庆市2019年上半年公开招(选)聘市属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
招聘-0.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
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 重庆市事业单位
考核招聘
工作人员办法 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2019年上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面向
社会公开招(选)聘工作人员1363名(详见招聘简章)。
现予公告。
附件:重庆市2019年上半年公开招(选)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重庆市2019年上半年公开招(选)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
人才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 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 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主管
部门审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
面向社会公开招(选)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
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
标准,采取
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
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
人数
本次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选)聘工作人员1363名,其中,考试招聘931名(含公开
选聘3名),详见附件1、2;考核招聘432名,详见附件3。
其中,考核招聘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应聘者不
参加公共
科目笔试,直接到招聘单位参加相关考核。
报名时间和考核等相关事宜,请
查询附件3或咨询招聘单位。实施考核招聘的各
岗位实际
报名人数及具体考核方式,在报名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
公众信息网站予以公布。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以下
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报考:
1.具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
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
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读的非应届
毕业生;现役
军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我市公费培养、
定向到乡镇
教育(医疗
卫生)
机构就业,未满
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
师范(
医学)生;尚未建立人事
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
体检或
考察的拟
聘用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
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正在
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9年
应届毕业生不能凭已取得的
学历(
学位)报考。
2019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
面试资格复审前获得教育部
中国留学服务
中心认证。
(三)
工作经历有关事项
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本次简章所要求的
基层工作经历,
是指在县(区)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
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包括大
学生村官、“
三支一扶”人员、西部
志愿者和“特岗
教师”等被
招募到基层服务的经历;区县机关基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3年以上,是指与区县或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且在岗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
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
军队团和相当于团及以下单位工作过的,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退役士兵报考的,其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
(四)
年龄计算有关事项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8日,如“35
周岁及以下”指未满36岁,在1983年4月18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五)专业审核有关事项
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
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
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报考专业。
因不
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简章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考生报名时应
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
四、报名及
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分
网上报名和
现场报名。
1.公共科目及职员岗位专业科目报名
职员岗位、专业
技术岗位、工勤
技能岗位公共科目报名以及职员岗位专业科目报名,全部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9年4月18日9︰00至4月24日9︰00期间,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入报名
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相关说明,按照说明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
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
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
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
初审报考资格。各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在
网络上
填报的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
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2日内提出审查
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
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初审资格部门或单位应下载并打印考生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时使用。
(3)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填报报名信息后的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如因填报信息错误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19年4月26日9:00以前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报考人员如对资格审查结果有疑问,可咨询招聘部门或单位,联系
电话见附表)。
(4)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19年4月28日9: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确认参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确认。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5)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2:1。达不到开考或面试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6)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并缴纳了报名考务费的,于2019年5月14日9:00起至5月19日24:00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
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
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
责任,由考生自负。
2.专业技术、工勤技能岗位专业科目报名
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需另行组织专业科目
测试的,报名可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具体方式可参照附件岗位
情况表进行明确。其中,市属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岗位应聘人员应于4月19日9:00-4月25日9:00登录重庆市
医药卫生-0.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医药卫生人才网(/www/images/app_banner.jpg?v=2017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