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为了帮助广大考生了解招生政策,合理地选报志愿,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意见》(京教计〔2019〕4号)和《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
为了帮助广大
考生了解
招生政策,合理地选报
志愿,根据《
北京市
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
年高级中等
学校考试招生
工作的
意见》(京教计〔2019〕4号)和《北京
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
通知》(京考
中招〔2019〕1号)有关要求和规定,北京教育考试院编制了《2019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简章》。本简章对有关的招生政策、规定和办法做了具体说明,并详细刊登了各学校的招生
计划。请考生认真阅读并结合本人
情况科学选择志愿学校。
一、
报考条件
(一)具有本市正式
户籍的应届初三
年级学生可以
报名、报考。
(二)具有本市正式户籍的
年龄在18
周岁以下(2001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往届生可以报名、报考。
(三)按照市
教委等有关
部门文件规定,无本市正式户籍,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市应届初三年级学生可以报考规定的学校。
1.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报考普通
高中:
(1)由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属“原北京下乡知青
子女”的考生;
(2)由区台办认定的属“台胞子女”的考生;
(3)有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开具介绍信和“博士后研究
人员进站批准函”(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人员子女证明的考生;
(4)由人民
解放军相关
政治部门认定的属“随军子女”的考生;
(5)有市人力社保部门签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人员子女的考生;
(6)父(或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户籍的考生;
(7)由中建二局第一
建筑工程有限
公司认定的属“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子女”中的非
农业户籍考生。
2.由首钢矿业公司认定的属“职工子女”中
河北省户籍的考生,可以报名并报考从石景山区招生的普通高中和首钢高级技
工学校。
3.由
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北京分公司认定的属“化六建北京分公司子女”中的非本市户籍的考生,可以报名并报考
通州区普通高中及其他规定可以报考的学校。
4.符合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制订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
在京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12〕62号)要求,在规定
时间内提出升学申请且通过
资格审核的随迁子女考生可以报考中等
职业学校。
(四)高级中等学校在校学生(含休学生)不准报名、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