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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未成年人毁容案深思:青春之“爱”的偏差



前不久,安徽合肥一起未成年人毁容案引起社会高度关注。17岁中学生因求爱不成用打火机油将同为中学生的少女毁容。一个花季恋情故事演变成令人震惊的惨案,再一次将“早恋”话题引入公众视线。看来,怎样正确有

前不久,安徽合肥一起未成年人毁容案引起社会高度关注。17岁中学生因求爱不成用打火机油将同为中学生的少女毁容。一个花季恋情故事演变成令人震惊的惨案,再一次将“早恋”话题引入公众视线。看来,怎样正确有效地引导未成年人“青春期情感问题”,仍是一个需要深入探究的问题。

青春之“爱”的偏差

据调查,在某些城市,早恋年龄已经提前至12岁。而在百度贴吧“早恋吧”中有一个关于早恋年龄的调查,截至记者发稿,已有341人参加了调查,其中279人选择了11-15岁这个年龄段,占调查比例的81。8%。不得不说,这样的调查结果实在让人咋舌。

17岁的小州坦言自己的“初恋”发生在小学年级,那段“感情”的结束并非如我们一般认为的失恋让他表现出“伤心和痛苦”。“无所谓啊,毕业了当然没办法在一起了。”他表示自己选择“女朋友”时,“主要看长相,只要是漂亮的女生就会喜欢。”他在初中时由于“早恋”问题也被老师教育很多次,但每次都是左耳进右耳出,无论怎样的言论都无法撼动他对“爱情的追逐”。

“为什么小孩子的爱就说是早恋,大人的爱就说是爱,为什么?一点都不公平。其实小孩子的爱才是最纯真的,因为他们不用考虑很多,不用考虑房子、票子、车子……其实我们懂得很多……”,一个孩子在网上的这段话代表了很多早恋少年的心声,他们坚持自己的想法。老师跟家长在他们眼里就是封建的、脱离时代的人。这些孩子也许并没有思考过,他们对“爱”的认知仅是来自各种媒介传播的故事。他们真诚地相信这些故事并相信自己的真诚。

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在《爱情的教育》一书中写道:“一般说来,年轻人在本性上是追求美好事物的。在少年时期,特别是在青年早期,学生常常以极其鲜明的、截然相反的论点来表述自己对周围现实的态度。对他们来说,没有中庸之道,好与坏、道德高尚与道德败坏、称赞与指摘、美与丑、高尚与卑鄙,泾渭分明,毫不含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