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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出台工作规程 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近日,济南市印发《济南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规程(试行)》,对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规范。济南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坚持五原则:一是坚持方向性。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近日,济南市印发《济南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规程(试行)》,对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规范。

济南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坚持五原则:

一是坚持方向性。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二是坚持指导性。把握学生的个性特点,关注成长过程,激发每一个学生的潜能优势,鼓励学生不断进步,指导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

三是坚持客观性。如实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真实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以事实为依据进行评价。

四是坚持公正性。严格规范评价程序,强化有效监督,确保评价过程公开透明,评价结果公平公正。

五是坚持多元性。坚持评价主体、评价角度多元,落实评价的导向作用和激励作用。

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直属普通高中成立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做好组织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教育行政部门人员、教育专家及校长教师家长代表组成。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普通高中学校的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及实施细则进行论证、备案;加强对普通高中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过程监督;定期组织培训、交流等活动;把综合素质评价作为评估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受理的综合素质评价申诉事项进行仲裁等。

普通高中学校依据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在广泛征求教师、家长、学生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及实施细则。

评价方案及实施细则包含以下内容:组织领导;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评价工作组织及具体分工;评价工作实施流程;具体实施办法;建立个人诚信责任追究、公示等相关制度;成立审核小组;制定保障措施;学生综合素质交流、展示安排;档案管理;各类表格;其他。

普通高中学校须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及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作为每年新生的入校课程之一,使学生明确综合素质评价的相关要求。从高一年级新生入学起,学校要为每一名学生建立个人成长记录,进行写实记录。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客观记录能够体现综合素质发展水平的具体活动,收集相关典型事实材料,并及时整理完善。活动记录、事实材料要真实,有据可查。严禁搞集中突击。

济南市将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高中学校、教师(或工作人员)、学生在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弄虚作假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