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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四川邛崃市招聘教师100人公告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98号)和《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小学教师工作通知》(川人社函〔2018〕98号)和《成都市-0.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规定及用人单位的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邛崃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共100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18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会非在职人员和邛崃市外编制内教师。其中,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原件校验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全日制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17年3月12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2018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专业对应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具有报考岗位学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4.如系邛崃市外编制内教师,须提供教育局人事管理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5.原则上招聘人员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符合《邛崃市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详见附件)规定的条件(其中岗位表所要求的专业和学历必须相对应)。   7.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8.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2日);   6.曾参加我市公开招聘并被录(聘)用未报到或经公开招聘后工作不满五年辞职的;   7.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岗位、条件及人数(详见附件)   四、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地点。应聘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images/app_banner.jpg?v=2017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