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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天津市农业资源与环境研究所招聘工作人员5人公告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办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规定,为了弥补工作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招聘-0.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办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规定,为了弥补工作人员不足,确保工作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基本情况


天津市农业资源与环境研究所成立于1979年,坐落于天津市西青区津静公路17公里处,是一个全额拨款的农业科研机构。主要从事植物营养与肥料研究、农村生态环境和废弃物处理资源化研究、土壤和水资源高效利用研究等工作。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岗位为专业技术岗5个,共招聘5人,均为事业编制。


招聘岗位名称、岗位职责、招聘数量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好,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


2、熟悉农业科研工作,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博士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以后生人),硕士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8年3月以后生人)有工作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78年3月以后生人);


4、具有天津市户籍或符合进津条件,非定向、非委托培养的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生;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四、招聘信息发布


核准备案的招聘方案,于2018年3月26日至4月3日(不少于7个工作日)在天津市农业科学院(http:///www/images/app_banner.jpg?v=2017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