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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湖北宜昌长阳县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编办《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用编计划及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人函〔2018〕3号)文件精神,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编办《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用编计划岗位申报工作通知》(鄂教人函〔2018〕3号)文件精神,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非新机制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非新机制教师)79名(初中35名,小学44名)。招聘岗位及职数详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2018年义务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非新机制教师)岗位及职数表》(附后)。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5、身心健康,适应农村学校工作需要。


6、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师范类大专学历。其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教师要求理学工学类专业;全日制师范类大专学历报考初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教师要求专业对口;报考初中、小学英语音乐教师要求专业对口。


7、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其中,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应在三年聘期内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


8、年龄35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本县在编在岗教师。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


三、报考程序及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报名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核、审批、聘用等环节均与湖北省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各环节要求相同,同步进行。按照湖北省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报考程序与步骤组织招聘。


四、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人员管理及工资福利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聘用后在本县最少服务3年。


五、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过程中有关信息将通过长阳教育局信息网发布,请考生注意跟踪相关信息。招考期间,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联系电话畅通,以备联系。


招聘信息发布官方网站:长阳教育信息网http:///www/images/app_banner.jpg?v=2017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