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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广东潮州市城乡规划局属下事业单位招聘3人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潮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和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潮州市城乡规划局属下事业单位潮州市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

根据《广东省-0.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广东省事业单位招聘-0.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潮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和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潮州市城乡规划局属下事业单位潮州市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潮州市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本次招聘岗位3个(详见《2018年潮州市城乡规划局属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应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具体专业和其他条件与各个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人员。2018年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2018年6月8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资格证书。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创新、开拓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工作细致、认真、责任心强;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标准; 5、报考年龄:根据不同岗位条件,报考年龄分为45周岁以下(即1972年6月8日后出生人员)及35周岁以下(即 1982年6月8日后出生人员); 6、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做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做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在本次招聘考试中,以虚假信息应聘的或在考试过程中违纪舞弊,并经招聘单位认定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中国潮州政府网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http:///www/images/app_banner.jpg?v=2017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