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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浙江宁波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属事业单位招聘29人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部分局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9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单位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招聘-0.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部分局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9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宁波市图书馆是宁波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直属的正处级文化事业单位。分类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承担负责收集、典藏图书、报刊、音像、数据库等各类文献信息资料;负责为全市民众提供文献信息资料的借阅、查询服务;举办各类读书活动,开展社会教育、公益培训,传播科学文化知识;承担宁波地方文献的征集整理、开发与传承任务;承担全市公共图书馆事业调研及基层图书馆业务指导与培训等。


(二)宁波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国家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宁波基地、中国国家博物馆水下考古宁波基地)是宁波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直属的正处级文化事业单位。分类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承担全市地下、水下文物资源的调研、评估、汇总及信息资料库的建设、管理等工作;承担全市地下及水下考古调查、探测与发掘等工作;开展出土、出水文物科技保护、修复等工作;开展考古课题研究、学术交流与学术出版等工作;开展地下、水下文物抢救保护宣传、咨询等工作;承担国家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宁波基地及中国国家博物馆水下考古宁波基地的日常管理工作;配合主管部门做好全市地下、水下文物鉴定工作等。


(三)宁波博物馆是宁波市委、市政府确立的“十五”期间重大公共文化设施之一,是以展示宁波人文历史艺术类为主,具有地域特色的综合性博物馆。分类类别是公益一类,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承担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物、文化遗产保护与宣传展示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省、市关于博物馆工作的各项规定与规划;征集、收藏并保管、研究、展示宁波市考古发掘出土文物和各类社会流散文物、艺术品,不断增加收藏量;保护、修复、清洁各类收藏文物,减少文物灭失危险,延长文物寿命,确保文物的可持续利用;策划或引进国内外各类临时展览,举办配合展览的各项文化活动,提升城市文化品位,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利用陈列和展览进行爱国主义教育,使之成为市民尤其是青少年终生学习的重要场所;为观众提供文物图片资料、信息等其他服务。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


注:英语等级证书、工程师职称和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应聘人员属于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凭学生证或学校推荐表报名且须于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应聘人员属于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0日毕业的国外、港澳留学回国人员,可凭国境外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名称相似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7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1)宁波市图书馆,海曙区永丰路135号,电话:0574-87249247,联系人:何老师


(2)宁波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海曙区蓝天路203号丽园尚都A1-601室,电话:0574-27657830,联系人:何老师。


(3)宁波博物馆,鄞州区首南中路1000号,电话:0574-82815527,联系人:吴老师。


3.报名办法:先从宁波市人力社保局网站(/www/images/app_banner.jpg?v=2017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