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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河北沧州市三支一扶招募50人公告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发[2018]30号),为做好我市2018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通知》(冀人社发[2018]30号),为做好我市2018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简称“三支一扶”计划),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额、对象及服务期限 1、招募数额:50名。 2、招募对象:2017届、2018届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沧州市辖区户籍(在2018年7月9日前具有沧州市辖区常住户口且目前户口仍在本市范围内)或沧州市生源(因外地上学外迁户口至今仍未签回的,需由当地原迁出派出所出具户籍迁出证明)。 3、服务部门:详见《沧州市201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岗位需求目录》(附件1)。 4、服务期限:2年,期满后自主择业。 二、招募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了解我省“三支一扶”计划性质,志愿到基层服务,服务基层、甘于奉献; 4、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募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18年9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 6、符合招募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报考; 2、因个人原因不能满足正常工作的; 3、相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方式 1、现场报名:请考生提前下载《沧州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附件2),对照岗位要求,认真如实填写,每人限报一个服务岗位,多报作废,不得跨地市多次报名,不接收电子邮件、电话、邮寄函件等其他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7月12日8:30-7月15日下午5:30。 3、报名地点: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门一楼大厅(沧州市运河区御河西路50号)。 4、报名材料 (1)《沧州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并粘贴近期小二寸免冠证件照片); (2)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3)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考试告知:考生于7月19-20日在沧州市事业单位招聘-0.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www/images/app_banner.jpg?v=2017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