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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云南怒江贡山县公安机关边境专职辅警招聘295人公告



根据十届省委常委会第84次(扩大)会议精神,我县边境公安机关招聘专职辅警,协助从事边境地区治安管控工作。边境专职辅警不具有公务员和人民警察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招聘计划:贡山县2

根据十届省委常委会第84次(扩大)会议精神,我县边境公安机关招聘专职辅警,协助从事边境地区治安管控工作。边境专职辅警不具有公务员和人民警察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招聘计划:贡山县295名 用工方式:由贡山县公安机关与报考人员签订合同,合同期限初次为1年,试用期6个月,合同期满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续签、变更或终止聘用合同。 薪酬待遇:每月3700元(含工资及“五险”)。 招聘条件:采取在云南省范围内公开择优招聘的方式进行,不限户口。 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2.年龄范围: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78年7月至2000年7月期间出生); 3.女性不超过招聘计划的15%; 4.身体健康,无色盲、无口吃、无纹身; 5.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可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7.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招聘单位岗位安排; 8.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优先聘用条件 1.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牺牲(死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 2.优先招聘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具有保安工作经历基层民兵; 4.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 5.在同等条件下,学历高者优先聘用; 6.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因公牺牲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7.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边防部门现在岗的警务辅助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9.现役军人; 10.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 11.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12.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从2018年7月5日至7月16日 3.报名地点:贡山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及各乡镇公安派出所(边防派出所)报名。 4.报名时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伍军人携带退伍证以及所具有的相关资质证书等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A4纸张)、近期免冠大一寸彩照4张、《怒江州公安机关2018年边境专职辅警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到报名点现场报名。 5.报名表到报名点领取或网络自行下载。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验。 (三)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原则上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标准(暂行)》执行。测评项目为“4×10米往返跑”、纵跳摸高、800米跑(女子)、1000米跑(男子)。体能测评合格者方能进入后续考录环节。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体能测评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重点了解报考人员的个人情况、报考动机、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审 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政审,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和政审相关要求执行。 (六)体检 体能测评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七)岗前培训 招聘单位组织政审和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者才能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或应聘者放弃而出现岗位空缺的,依次递补一次。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应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使用管理 属地公安边防部队为此次招聘的专职辅警的使用和管理部门,负责专职辅警的教育培训和管理监督。 有关说明及要求 (一)应聘者须保持通讯畅通,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无法联系的,后果自负。 (二)本次招聘面试不举办考前培训,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前辅导培训。 (三)在招聘及聘用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对违反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本次招聘工作由县驻公安局纪检组全程监督,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对违规情况进行举报的,举报人需提供自身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和具体的举报材料。如提供虚假身份信息或未提供相应举报材料的,不予受理。 (五)本公告由贡山县公安局政工办监督室负责解释。 报名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贡山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0886-3513966 茨开派出所:0886-3513110、 李警官 13988656116 捧当派出所:0886-3566010、 李警官 13988659441 城区派出所:0886-3513010、 苏警官 13988617180 普拉底派出所:0886-3561110、 马警官 13988646339 独龙江派出所:0886-3588110、 杨警官 15887582317 丙中洛派出所:0886-3581110、 张警官 13988696662 更多事业单位招聘信息推荐访问国家事业单位考试网云南页面(),招聘信息更全面、更方便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