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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河北唐山南堡治安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人公告



曹妃甸区公安局南堡治安分局采取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唐山市人才市场向社会公开招聘并派遣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数量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人,其中,巡防

曹妃甸区公安局南堡治安分局采取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唐山人才市场向社会招聘-0.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公开招聘并派遣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 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人,其中,巡防队员(男性)17名;户籍辅助(女性)3名。 二、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进行。 三、基本条件资格要求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2.应具有唐山市(含所辖县、市、区)户籍。同等条件下,曹妃甸区户籍优先聘用; 3.年龄在18至30周岁,退役士兵放宽到32周岁(18-30周岁是指:1988年7月16日-2000年7月15日出生,32周岁是指:1986年7月16日之后出生); 4.学历:大专以上学历(含2018年应届毕业生),退役士兵可放宽到高中、中专或同等学历; 5.身高:男性1.70米(含)以上,女性1.60米(含)以上; 6.无纹身、无口吃,无肢体功能障碍,无嗅觉迟钝,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 7.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8.同等条件下,具有B1及以上驾驶证、计算机应用、网络维护专业技术特长和曹妃甸区户籍退役军人优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地点:南堡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人才中心 报名时间:2018年7月16日至7月17日, 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出示本人毕业证、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招聘考试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应届毕业生可用学校证明代替毕业证。 资格审查通过后,提交《招聘考试报名表》及以上证件复印件(户口本复印首页、本人页),复印件交后不退,近期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 报考人必须本人现场报名,不得委托或代理。 本次招聘报名时不收取考务费。 (二)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基本法律法规、安全常识、时事政治等),满分100分。具体时间、地点、要求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在南堡开发区管委会官方网站(/www/images/app_banner.jpg?v=2017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