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曹妃甸区公安局南堡治安分局采取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唐山市人才市场向社会公开招聘并派遣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数量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人,其中,巡防
曹妃甸区
公安局南堡治安分局采取向
社会力量购买
服务的
方式,委托
唐山市
人才市场向社会
招聘-0.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公开招聘并派遣合同制
警务辅助
人员20名。
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招聘
岗位、数量
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人,其中,巡防队员(男性)17名;
户籍辅助(女性)3名。
二、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
竞争、择优的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进行。
三、基本
条件及
资格要求
(一)
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
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较强的
组织纪律观念和认真负责的
工作态度;
2.应具有唐山市(含所辖县、市、区)户籍。同等条件下,曹妃甸区户籍优先
聘用;
3.
年龄在18至30
周岁,退役士兵放宽到32周岁(18-30周岁
是指:1988年7月16日-2000年7月15日出生,32周岁是指:1986年7月16日之后出生);
4.
学历:大专以上学历(含2018年应届
毕业生),退役士兵可放宽到
高中、中专或同等学历;
5.身高:男性1.70米(含)以上,女性1.60米(含)以上;
6.无纹身、无口吃,无肢体功能障碍,无嗅觉迟钝,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
7.身体
健康、体貌端正。
8.同等条件下,具有B1及以上驾驶证、计算机应用、
网络维护
专业技术特长和曹妃甸区户籍退役
军人优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
活动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
资格审查
报名地点:南堡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人才
中心
报名
时间:2018年7月16日至7月17日,
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须出示本人毕业证、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招聘
考试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等相关证件、
材料原件。
应届毕业生可用
学校证明代替毕业证。
资格审查通过后,提交《招聘考试报名表》及以上证件
复印件(户口本复印首页、本人页),复印件交后不退,近期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
报考人必须本人
现场报名,不得委托或代理。
本次招聘报名时不收取考务费。
(二)考试
1.
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
方法,考试
内容为公共基础
知识(基本法律法规、安全
常识、时事
政治等),
满分100分。具体时间、地点、要求以《准考证》为准。笔试
成绩在南堡开发区管委会官方
网站(/www/images/app_banner.jpg?v=2017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