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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云南怒江州民族文化工作团音乐舞蹈演员招聘公告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升怒江州民族文化工作团整体演绎水平,经报请怒江州人民政府同意,面向全州特招特聘怒江州民族文化工作团音乐表演演员1名、舞蹈表演演员1名,现将有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招聘-0.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升怒江州民族文化工作团整体演绎水平,经报请怒江州人民政府同意,面向全州特招特聘怒江州民族文化工作团音乐表演演员1名、舞蹈表演演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州公开报名,采取针对专业进行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岗位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根据《怒江州民族歌舞团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报名人员需在国家省级重大比赛、汇演、调演中,获得个人国家级三等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2年7月20日以后出生(计算到日)。 5、怒江州生源地或具有怒江州户籍满两周年以上(2016年7月以前落户,计算到月)。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 特招特聘怒江州民族文化工作团音乐、舞蹈表演演员各1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下表: 怒江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7月20日—2018年7月27日 报名地点:怒江州民族文化工作团办公室 联系电话:0886—3622232、3626796(传真)。 2.报名要求 报名时需提交《2018年怒江州民族文化工作团特招特聘报名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毕业证、身份证、户口薄、获奖证书、近期免冠2寸彩照等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 3.报名审核 报名审核组对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以电话通知方式告知报名人员审核结果。开考前需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原件再次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考核。 (二)考核 1.考核时间:2018年8月4日 2.考核地点:怒江州民族文化工作团 3.考核内容: (1)舞蹈表演演员岗位考核由舞蹈基本功、即兴表演、自备舞蹈小品、怒江民族文化常识四部分组成,总分100分。 (2)音乐表演演员岗位考核由试唱练耳、自备曲目演唱、自备曲目清唱、民族音乐知识四部分组成,总分100分。 4.开考比例 现场应试人数和岗位计划招聘数需达到3:1及以上方可开考。 5.考核最低分数线-0.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分数线 本次考核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划定为70分。若报考者的考核综合成绩达不到70分,视为该报考者在该岗位的考核综合成绩不合格,不得参与该岗位后续的招聘环节。 (三)确定拟聘用人选 考核结束后,根据计分组计分结果,按照考核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拟聘用人选。 (四)资格复审 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必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到单位报到,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报到时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户口薄、获奖证书等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和个人档案。资格复审不合格及届时未能提供相应材料原件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五)体检及聘用 资格复审合格后,拟聘用人员需到与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了合同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弃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经特招特聘领导小组批准,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经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文体广电和新闻出版局为其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四、纪律 在招聘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规定,切实做好招聘工作,如有违反相关规定的,必须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监督 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最终聘用人员名单及时在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images/app_banner.jpg?v=2017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