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升怒江州民族文化工作团整体演绎水平,经报请怒江州人民政府同意,面向全州特招特聘怒江州民族文化工作团音乐表演演员1名、舞蹈表演演员1名,现将有
根据《
云南省事业
单位招聘-0.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公开招聘
人员办法》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升怒江州
民族文化工作团整体演绎水平,经报请怒江州人民政府同意,面向全州特招特聘怒江州民族文化工作团
音乐表演演员1名、
舞蹈表演演员1名,
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
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州公开
报名,采取针对
专业进行
考核的办法,择优
聘用。
二、招聘
条件及
岗位
(一)招聘条件
1、具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具有大专及以上
学历。
3、根据《怒江州民族歌舞团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报名人员需在
国家和
省级重大比赛、汇演、调演中,获得个人国家级三等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4、
年龄在35
周岁以下即1982年7月20日以后出生(计算到日)。
5、怒江州
生源地或具有怒江州
户籍满两
周年以上(2016年7月以前落户,计算到月)。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
特招特聘怒江州民族文化工作团音乐、舞蹈表演演员各1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下表:
怒江
事业单位招聘
信息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
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7月20日—2018年7月27日
报名地点:怒江州民族文化工作团办公室
联系
电话:0886—3622232、3626796(传真)。
2.报名要求
报名时需提交《2018年怒江州民族文化工作团特招特聘报名信息登记表》(详见
附件)、毕业证、身份证、户口薄、获奖证书、近期免冠2寸彩照等岗位要求的相关
材料原件及
复印件。
3.报名
审核
报名审核组对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
资格初审,初审
合格后,以电话
通知的
方式告知报名人员审核结果。开
考前需对
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原件再次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
参加考核。
(二)考核
1.考核时间:2018年8月4日
2.考核地点:怒江州民族文化工作团
3.考核
内容:
(1)舞蹈表演演员岗位考核由舞蹈基本功、即兴表演、自备舞蹈小品、怒江民族文化
常识四部分组成,
总分100分。
(2)音乐表演演员岗位考核由试唱练耳、自备曲目演唱、自备曲目清唱、民族音乐
知识四部分组成,总分100分。
4.开考比例
现场应试
人数和岗位
计划招聘数需达到3:1及以上方可开考。
5.考核
最低分数线-0.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分数线
本次考核的最低
控制分数线划定为70分。若报考者的考核综合
成绩达不到70分,视为该报考者在该岗位的考核综合成绩不合格,不得参与该岗位后续的招聘环节。
(三)确定拟聘用人选
考核
结束后,根据计分组计分结果,按照考核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拟聘用人选。
(四)资格
复审
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必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到单位报到,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报到时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户口薄、获奖证书等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和个人
档案。资格复审不合格及届时未能提供相应材料原件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五)
体检及聘用
资格复审合格后,拟聘用人员需到与怒江州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签订了合同的
医院进行体检,体检
标准参照《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弃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经特招特聘
领导小组批准,根据
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经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
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文体广电和新闻出版局为其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
应聘人员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
关系。
四、纪律
在招聘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规定,切实做好招聘工作,如有违反相关规定的,必须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
机关处理。
五、监督
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最终聘用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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