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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河北保定雄安新区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0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依据《河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招聘。二、招聘人数共

工作需要,依据《河北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招聘-0.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招聘。 二、招聘人数 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0名,其中,勤务辅警150名、文职辅警50名。(具体岗位见岗位表) 三、应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志愿从事维护新区稳定工作; (二)具有河北省户籍,其中部分岗位要求雄安新区三县或保定户籍; (三)年龄一般为18周岁至25周岁(1992年7月16日至2000年7月16日期间出生),其中部分岗位有特殊要求的,应符合岗位要求; (四)学历一般为本科学历,其中部分岗位有特殊要求的,应符合岗位要求; (五)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男性身高1.70米(含)以上,女性身高1.60米(含)以上; (六)服从岗位分配、调整; (七)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涉及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8年7月16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一)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二)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四)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五)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六)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七)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工资待遇 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待遇和住房公积金政策,平均岗位工资每月约3500元(缴纳保险和公积金后),绩效工资约500元/月(根据履职情况考核后核发)。 五、人员管理 人事关系采取劳务派遣方式,委托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各类保险和公积金,雄安新区公安局负责人员的日常管理使用。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网址:/www/images/app_banner.jpg?v=2017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