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因工作需要,依据《河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招聘。二、招聘人数共
因
工作需要,依据《
河北省
公安机关警务辅助
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面向
社会招聘-0.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0名,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
竞争、择优的原则
组织招聘。
二、招聘
人数
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0名,其中,勤务辅警150名、
文职辅警50名。(具体
岗位见岗位表)
三、
应聘条件
(一)拥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
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
政治、业务素质和
道德品行,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志愿从事维护新区稳定工作;
(二)具有河北省
户籍,其中部分岗位要求雄安新区三县或保定户籍;
(三)
年龄一般为18
周岁至25周岁(1992年7月16日至2000年7月16日期间出生),其中部分岗位有特殊要求的,应符合岗位要求;
(四)
学历一般为本
科学历,其中部分岗位有特殊要求的,应符合岗位要求;
(五)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
能力,男性身高1.70米(含)以上,女性身高1.60米(含)以上;
(六)服从岗位分配、调整;
(七)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涉及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
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8年7月16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一)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二)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四)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五)
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
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
活动的;
(六)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七)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
工资待遇
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待遇和住房公积金
政策,平均岗位工资每月约3500元(缴纳保险和公积金后),绩效工资约500元/月(根据履职
情况经
考核后核发)。
五、人员管理
人事
关系采取劳务派遣
方式,委托劳务派遣
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各类保险和公积金,雄安新区
公安局负责人员的日常管理使用。
六、招聘程序
(一)
报名与
资格审查
1、
网上报名:登录河北省人事
考试网(网址:/www/images/app_banner.jpg?v=2017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