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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江苏南京市浦口区街道财政所招聘15人简章



为加强镇街财政工作力量,保障基层财政工作的顺利开展,由南京市浦口区财政局牵头,计划为江浦、桥林、永宁、汤泉、星甸街道财政所招聘工作人员共计1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数量及任职要求(一


为加强镇街财政工作力量,保障基层财政工作的顺利开展,由南京市浦口区财政局牵头,计划为江浦、桥林、永宁、汤泉、星甸街道财政所招聘工作人员共计1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任职要求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廉洁奉公,吃苦耐劳;


3、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职业操守,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强,爱岗敬业,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


4、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无纹身、无残疾、无家族传染病史,无癫痫、神经病等,须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院校在读人员;


2、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具体岗位要求


注1:以上专业设置参照《江苏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注2:每位考生仅可选择一个岗位代码报考,不得重复报名或报考多个岗位。报名截止后,不可随意调整报考岗位。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招聘简章公示


1、招聘简章在浦口区政府网站(/www/images/app_banner.jpg?v=2017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