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为加强我市教育系统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队伍结构,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 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 的通知》(豫人社
为加强
我市教育系统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市教育局直属
学校教师队伍
结构,依据《事业
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委
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
河南省
事业单位招聘-0.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公开招聘
工作规程 的
通知》(豫人社〔2015〕55号)
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
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08名,其中
初中教师64名、中职学校教师11名,普通
高中教师33名(具体
岗位设置见
附件1和附件4)。现制定如下招聘简章:
一、指导
思想
坚持以
习近平新时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
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
标准,按照“公开、平等、
竞争、择优”的原则和“有编制、有岗位、有
计划”的要求,严格按照工作程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
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
中国共产党的
领导,遵纪守法;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品德高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身体
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
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所规定的要求;
4.30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
学历的人员
年龄可放宽到35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且与招聘岗位
专业一致;
6.具有
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报考
语文学科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
(二)学历与专业条件
1.初中及中职学校教师岗位
全日制普通高等
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应具备教育部留学
服务中心出具的国 境 外学历
学位认证书),且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别一致,岗位设置详见《平顶山市2018年公开招聘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初中及中职学校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岗位需求专业类别详见《平顶山市2018年公开招聘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初中及中职学校教师岗位设置需求专业类别》(附件2)。
2.普通高中教师岗位
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其本
科学历须为
国家原“985”“211”院校(含河南
大学)及省部共建
师范类院校(附件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不含取得上述院校独立
学院学历的毕业生;
⑵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岗位设置条件一致,详见《平顶山市2018年公开招聘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普通高中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4)。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
学籍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5年内曾在各级
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现役
军人、在读
学生和其他不符合
应聘资格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
信息
在《平顶山日报》《平顶山晚报》发布
招聘信息,在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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