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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河南平顶山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108人公告



为加强我市教育系统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队伍结构,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 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 的通知》(豫人社

为加强我市教育系统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队伍结构,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 河南事业单位招聘-0.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公开招聘工作规程 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08名,其中初中教师64名、中职学校教师11名,普通高中教师33名(具体岗位设置见附件1和附件4)。现制定如下招聘简章: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有编制、有岗位、有计划”的要求,严格按照工作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品德高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所规定的要求; 4.30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且与招聘岗位专业一致; 6.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报考语文学科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 (二)学历与专业条件 1.初中及中职学校教师岗位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应具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 境 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且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别一致,岗位设置详见《平顶山市2018年公开招聘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初中及中职学校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岗位需求专业类别详见《平顶山市2018年公开招聘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初中及中职学校教师岗位设置需求专业类别》(附件2)。 2.普通高中教师岗位 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其本科学历须为国家原“985”“211”院校(含河南大学)及省部共建师范类院校(附件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不含取得上述院校独立学院学历的毕业生; ⑵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岗位设置条件一致,详见《平顶山市2018年公开招聘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普通高中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4)。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5年内曾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在读学生和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平顶山日报》《平顶山晚报》发布招聘信息,在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images/app_banner.jpg?v=2017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