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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广东深圳市盐田区招聘公共事务辅助员40人公告



根据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现决定公开招聘一批机关事业单位公共事务辅助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考对象、条件和职位(一)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根据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现决定招聘-0.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公开招聘一批机关事业单位公共事务辅助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条件职位 (一)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愿意履行公共事务辅助员义务; (四)符合拟报考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予接受报考; (七)具体招考职位及职位条件见附件1。 二、招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时间:2018年7月19日-2018年7月25日(工作日9:30-11:30时;14:30-17:30时),节假日除外; 地点:盐田区深盐路2158号东部人力资源市场大楼3楼301室; 报名方法:(1)报考者须本人到达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2)个人条件须与职位要求一致;(3)报名时提供材料: 《盐田区公开招聘公共事务辅助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盐田区机关事业单位拟聘公共事务辅助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3)或《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资历证明等。属留学回国人员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接受资格初审。(除《报名表》和《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收原件,其余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初审合格者于2018年8月1日-2018年8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时)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通用)。 资格初审是对报考者资格条件的初步确认,最终以聘用审批为准。普通管理类公共事务辅助员岗位,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人数 3时,不予开考,报考者可于7月26日调整报考其他适合岗位。 (二)适岗能力测评 适岗能力测评采取笔试+面试方式。 1、笔试 时间:2018年8月4日上午; 地点:盐田区深盐路2158号东部人力资源市场大楼(以准考证上信息为准); 笔试成绩于2018年8月7日12:00时前在深圳盐田政府在线(/www/images/app_banner.jpg?v=2017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