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为满足我单位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拟采取选聘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事业
根据《事业
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
河北省
事业单位招聘-0.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
精神,为满足我单位对高层次
人才的需要,拟采取
选聘方式面向
社会公开选聘事业编制人员4名。现发布
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
情况
唐山市第十一
中学创建于1921年,位于唐山市路北区新华东道51号,河北省示范性
高中,是唐山市唯一的一所综合高中,唐山市
教育局直属的完全中学。现有39个教学班,190名教职工,两千多名
学生。
二、选聘原则
坚持以德才兼备、民主、公开、
竞争、择优为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测评、
考核的基础上择优
聘用。
三、选聘
条件
(一)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
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
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
岗位要求相适应的
学历学位(
全日制普通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专业、
年龄和
技能条件;应届
毕业生如尚未拿到毕业证书,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
就业指导
部门签署
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5.年龄40
周岁以下
是指197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岗位条件详见
附件《唐山市第十一中学2018年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岗位
信息表》。凡涉及到年龄、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
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8年8月3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
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2.现役
军人、试用期(
服务期)内的
公务员、未满
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2019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
高校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3.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
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7月20日前,在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images/app_banner.jpg?v=2017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