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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福建福州高新区招聘编外合同教师84人公告



为适应高新区教育事业发展的新形势,满足新办校、增班增生校迫切的师资需求,提升全区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经福州高新区管委会研定,2018年福州高新区拟招聘编外合同教师82名,具体如下:一、招聘人数82人

为适应高新区教育事业发展的新形势,满足新办校、增班增生校迫切的师资需求,提升全区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经福州高新区管委会研定,2018年福州高新区拟招聘编外合同教师82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人数 82人(具体岗位附后)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含)以下(幼教教师报考者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4.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8.本公告所列岗位资格条件所要求的证件(书)、证明材料等,必须在现场报名前取得,对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证》的考生准予报名,但教师资格证必须在2018年7月29日前取得,届时未能提供的,取消录取资格。 (二)除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初中教师: (1)报考条件和对象: 35周岁及以下(1982年7月18日以后出生)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书的尚未就业的毕业生。 (2)专业要求: 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所报学科志愿专业对口。 2.小学教师 (1)报考条件和对象: 35周岁及以下(1982年7月18日以后出生)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备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就业的毕业生。 (2)专业要求: 小学教育专业毕业生按学科方向参加本学科招考。以下岗位同时允许相关专业毕业生报考: ①小学语文学科除相应专业外,还允许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及以上的政教、历史及人文教育(历史学科方向)专业毕业生报考。 ②小学数学学科除相应专业外,还允许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专业毕业生报考。 3.幼儿教育教师 30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18日以后出生)普通全日制学前教育、音乐舞蹈美术艺术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书的尚未就业的毕业生。 三、招聘办法 (一)通过现场报名并审核材料,地点:福州高新区第一中心小学(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五都大道南),报名时间:7月25日至7月26日。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

 

7月25日

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