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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天津市表演艺术咨询委员会招聘特殊专技岗位人员5人公告



天津市表演艺术咨询委员会(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公开招聘特殊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公告根据市人社局有关文件精神,为了及时补充特殊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一、天津市表演艺术咨询委员会

天津市表演艺术咨询委员会(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招聘-0.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公开招聘特殊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市人社局有关文件精神,为了及时补充特殊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天津市表演艺术咨询委员会(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概况


天津市表演艺术咨询委员会(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隶属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单位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五个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开展表演艺术咨询,培养艺术新人,对我市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整理保护。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共招聘5名特殊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


专技岗5名,分别从事学术调研、教育传习、艺术展演和文化交流工作。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具体招聘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


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录用的人员。


四、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招聘信息于2018年7月25日在天津市文化信息网(http://whgbys.tj.gov.cn)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3日至2018年8月9日(周六日除外),每天 9:00—16:00。


2.报名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长实道图书馆南门内, 天津市表演艺术咨询委员会( 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3.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双面)一份,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一份、报名表到天津市表演艺术咨询委员会(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履行报名手续。招聘岗位条件需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还需提供本人从事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二)资格审查


按相关规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审查结果在天津市表演艺术咨询委员会( 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公布并通知到本人。资格审查合格的按照以下程序参加考试。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低于1:3不得开考,将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考计划。


六、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3.笔试命题、监考、阅卷委托本市专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负责。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


4.笔试结束后, 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5的比例,确定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5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笔试成绩在天津市表演艺术咨询委员会(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张榜公布。


(二)面试


1.面试由天津市表演艺术咨询委员会(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组织实施。由有关专家、委领导、上级主管人事部门组成面试小组,对应聘者综合能力进行评议打分。


2.面试时间:详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长实道图书馆南门内, 天津市表演艺术咨询委员会( 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4.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面试结果当场公布。


5.进入面试放弃录用的,可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三)总成绩的核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在天津市表演艺术咨询委员会( 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张榜公布。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1.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 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2.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费用自理,时间地点待定。


3.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考察人员名单。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可依次递补人选。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上级部门审核后,在天津市文化信息网发布,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备案


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报天津市人社局备案。


十、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咨询报名电话:天津市表演艺术咨询委员会022-23003861


监督投诉电话:天津市文广局人事教育处 022-23311195



天津市表演艺术咨询委员会


(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2018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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