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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54人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办发[2011]27号)、


根据《事业单位招聘-0.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令)、《江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办发[2011]27号)、《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高新办[2014]239 号)、《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机关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苏高新管〔2014〕108号)和《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苏高新〔2016〕79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共54名,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18年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简介表》(附件一)。岗位简介表可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images/app_banner.jpg?v=2017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