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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贵州黔东南雷山县遴选教师57人公告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形成良好的人才流动机制,根据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黔组通〔2010〕81号)和《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东南州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形成良好的人才流动机制,根据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调配工作通知》(黔组通〔2010〕81号)和《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东南州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办法(暂行)的通知》(黔东南府发〔2013〕19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从全县中小学公开遴选教师到普通高中、城关小学。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民主、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成立以县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组织、编委、监委、人社、教科、物价等部门及相关学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遴选工作进行组织领导。此次遴选工作小学由县教科局具体实施,普通高中由雷山民族中学具体实施。


三、遴选计划岗位


(一)遴选计划


本次计划遴选人员共57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55名,管理人员2名。


(二)遴选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2018年普通高中、城关小学公开遴选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2)。


四、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小学遴选对象


截止报名时,仍在编、在职(岗)的雷山县小学教师。报考人员应具备事业单位正式职工身份。


(二)普通高中遴选对象


截止报名时,仍在编、在职(岗)的雷山县小学、初中教师。报考人员应具备事业单位正式职工身份。


(三)年龄条件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不超过45周岁(1972年8月2日及以后出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不超过40周岁(1977年8月2日及以后出生);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超过35周岁(1982年8月2日及以后出生)。


(四)遴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爱护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2.具有3年及以上任教经历的在编在职教师。


3.近3年年度考核评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见习期除外)。


4.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遴选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条件符合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体检合格标准


6.符合遴选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报考条件。


7.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近3年年度考核有合格以下等次的(试用期除外)。


(4)我县新聘用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说课)、考核、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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