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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中考改革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精神,结合甘肃省实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精神,结合甘肃省实际,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十九大精神,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人才,建立完善创新人才培养体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破解招生录取分数的弊病,构建更加综合、全面、多样、多元,并使学、考、招有机衔接的招生录取制度;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改革,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促进普高与中职教育协调发展,全面提升高中阶段学校整体办学质量和发展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育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坚持正确育人导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兴趣爱好,为学生进一步发展打好基础。

(二)坚持统筹协调,普职并重。统筹规划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考试招生,按照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合理分流初中毕业学生,为学生提供多样选择机会,让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高中阶段教育,促进普职协调发展。

(三)坚持公平公正,科学规范。加强政府宏观管理,完善政府监管机制,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规范教育考试次数、难度和深度,降低考试压力,使学、考、招有机衔接。

(四)坚持因地制宜,多元探索。根据国家和甘肃省教育改革总体要求,加强省级统筹管理、市(州)实施为主的工作机制,注重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实践,破解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创造不同特色、不同模式的改革样本。

三、总体目标

按照“省级管理,市州实施,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改革思路,2018年在兰州(含兰州新区)、嘉峪关两市秋季入学年级启动甘肃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工作。2019年张掖、金昌、白银、天水、平凉五市秋季入学七年级进入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验。2020年酒泉、武威、定西、庆阳、陇南、甘南、临夏七市(州)秋季入学七年级进入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验。全省基本建立起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实现中考合理分流,促进高中阶段学校特色化、多样化发展,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