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9月25日,孝感市教育局印发《孝感市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从2019年秋招收的七年级学生开始全面推进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2021年,八年级学生生物、地理按照新方案实施考试,
9月25日,孝感市
教育局印发《孝感市推进
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从2019年秋
招收的七
年级学生开始全面推进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2021年,八年级学生生物、地理按照新方案实施考试,2022年,全面落实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任务。
根据《方案》,孝感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主要从推行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推进学生综合素质
评价改革、推进招生
录取办法改革、推进考试
内容与
命题改革四个方面推进,其
目标是到2022年形成基于初
中学业水平考试
成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促进学生全面
发展,
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
初中
毕业生均需
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考试
科目实行全科开考
根据《方案》,今后高中录取不仅看
中考成绩,还要看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
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进一步完善初中毕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两考合一”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初中毕业生均需参加学业水平考试《方案》明确,考试科目实行全科开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设置为
语文、
数学、
外语、
物理、
历史、
道德与
法治、
化学、地理、生物、
体育与健康、
音乐、
美术、
信息技术、
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15门
课程。其中外语包括
听力,物理、化学、生物包括实验操作。
考试
方式上,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道德与法治、化学、地理、生物采取书面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增加项
目的选择性,采取
现场测试;外语听力与
笔试同时进行,外语口语测试待
条件成熟后
组织实施;物理、化学和生物实验操作采取实验操作考试;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生命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考试按省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方案》规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采用原始分和
等级相结合的方式呈现:
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道德与法治、化学、地理、生物、理化生实验操作、体育与健康以原始
分数呈现。
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生命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以等级呈现,分为A、B、C、D四个等级。
中考总成绩为730分 考试
时间也有变化
《方案》中的
重点,是从今年七年级
新生开始,中考
总分为730分。
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其中听力30分)、物理70分、历史60分、道德与法治40 分、化学40分、地理40分、生物40分、体育与健康50分(其中七、八、九年级平时成绩各计5分,体育中考成绩计35分)、理化生实验操作30分(其中物理操作10分、化学操作10分、生物操作10分)。总分730分。
考试时间上,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道德与法治、化学考试时间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
结束时的6月20日、21日;地理、生物考试时间安排在八年级下学期结束时的6月22日;信息技术、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科目考试安排在八年级下学期;音乐、美术考试安排在九年级上学期;体育与健康、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
组织实施上,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道德与法治、化学、地理、生物科目由市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组织实施。体育与健康、理化生实验操作、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科目考试由市教育局制定实施办法,县(市、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局有关院、站具体实施。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五个方面 评定结果以等级方式呈现
《方案》要求,全面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把握学生成长规律,转变
人才培养模式,改变以考试成绩为唯一
标准的评价方式,促进学生认识自我、规划
人生,积极主动地发展。
全市在籍初中学生均须按要求参加并完成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
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
艺术素养和
社会实践五个方面内容,充分反映学生的全面发展
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
考查学生的日常行为
习惯养成和突出表现。
在评价
方法上,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采取以学生“写实记录”为主要依据、由初中学校组织“等级评定”的方式进行。评价程序包括写实记录、
整理遴选、
公示审核、形成
档案等。初中学校和
教师要指导学生做好写实记录,指导学生做好具有
代表性的
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
材料的遴选整理;对“写实记录”和等级评定结果进行定期公示、审核;运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化平台,为每位学生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评定结果以等级方式呈现,五个维度各分为A、B、C、D四个等级。各个维度比例以学校为
单位,A等
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总人数的50%,B等以上人数不超过总人数的85%,D等人数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
《方案》还对推进招生录取办法改革进行了规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高中阶段学校各类型招生录取的依据。其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计分科目+等级呈现科目”组成,计分科目的计分方式为原始卷面分;等级呈现科目为: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生命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报考一般普通高中的学生,其等级呈现科目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最多只允许有一个D等;报考
省级示范普通高中的学生,其等级呈现科目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不得有D等。
《方案》还规范了
加分优录
项目。规范执行国家规定的特殊群体等加分
政策,取消国家规定以外的所有优录加分项目。严格限定加分范围,严格
控制加分分值,规范
资格审核程序,实行加分项目、分值、资格和
名单公示制度,逐步将中考优录加分的激励导向功能转移至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