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贵州省日前发布《贵州省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3年(含)高考起施行。《规定》指出,学籍管理按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原则实行“籍随人走”,严防“高考移民”。不符
贵州省日前发布《贵州省外来
人员随迁
子女报考普通高等
学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3年(含)
高考起施行。《规定》指出,
学籍管理按分级
办学、分级管理原则实行“籍随人走”,严防“高考移民”。不符合本《规定》的
考生,可以在贵州报考
高职专
科学校。
《规定》所称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指非贵州
户籍或高考
报名截止前户籍迁入贵州的各类在黔
就业人员子女。《规定》明确符合下列
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贵州报名
参加高考,不受报考批次限制:考生有贵州
小学、
初中、
高中阶段完整学籍
并在学籍所在校连续实际就读12年,同时在贵州小学、初中和高
中学校毕业;考生有贵州高中阶段完整学籍并在学籍所在校连续实际就读3年,同时在贵州高中学校毕业。其
父亲(或
母亲)在贵州有合法稳定
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按规定在贵州连续居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灵活就业人员)3年;考生户籍在高考报名截止前迁入贵州6年,有贵州初中、高中阶段完整学籍并在学籍所在学校连续实际就读6年,同时在贵州初中和高中学校毕业;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户籍在高考报名截止前迁入贵州,考生有贵州高中阶段完整学籍并在学籍所在校连续实际就读3年,同时在贵州高中学校毕业;考生父亲(或母亲)系驻黔
部队现役
军人或安置在贵州的退役军人,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户籍在高考报名截止前迁入贵州,考生有贵州高中阶段学籍并在学籍所在校连续实际就读1年,同时在贵州高中学校毕业;考生父亲(或母亲)经贵州县级以上(含县级)
组织、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
部门批准,按组织程序调入或录(聘)用到贵州党政
机关、事业
单位工作,考生户籍在高考报名截止前迁入贵州,考生有贵州高中阶段2年学籍并在学籍所在校连续实际就读2年,同时在贵州高中学校毕业。
《规定》提出,考生
资格审查实行
公示制度。县级
招生考试机构和考生就读学校在上报考生有关
信息前,须将考生信息在公示栏(
网站)和所在班级至少公示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