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列举学校“加负禁区”
收藏此文 2013-04-16 00:00:00 | 整理:综合试卷网 | 本文TAG:教育厅 学校 名目 公办 举办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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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给娃娃“减负”,四川省教育厅昨日正式发文,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各类“加负”行为。省教育厅将暗访各地情况,凡违反相关禁令的学校,将取消学校及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取消其各类省
为了切实给娃娃“减负”,四川省教育厅昨日正式发文,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各类“加负”行为。省教育厅将暗访各地情况,凡违反相关禁令的学校,将取消学校及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取消其各类省级示范性学校称号。
本次四川省教育厅列举的“禁区”包括:义务教育学校举办任何形式的选拔生源考试,将“奥数”及其他变相培训与入学挂钩,将各类竞赛、考级、奖励证书作为入学依据,公办学校举办或参与举办“占坑班”,以任何名目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创新班等,以任何名目占用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联合招生办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