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崇义中学

都江堰市 公办

13438151097 |初中|

都江堰市崇义镇上街136号

http://cyzx.djyedu.gov.cn

学校简介

 都江堰市崇义中学位于都江堰市东部、国道317线旁的崇义镇,是一所环境优美的农村初级中学。近三年来,学校在教育局的领导下,积极改革创新,植入先进理念和管理手段,办学质量稳步提升。根据成都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新优质学校的建设理念,在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满足城乡居民对优质教育需求的目标指导下,崇义中学在现有基础上,积极探索发展新路,办一所崇义镇老百姓满意的学校。   1、办学理念,得天独厚。   崇义中学创建于上世纪60年代。学校秉承了崇义镇 “崇德尚义”的文化传统和儒家“格物致知”的科学实验精神,遵循教育规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三个面向,全面提升师生综合素养,促进师生专业化、个性化发展,使学校成为师生喜欢、家长放心、上级满意、社会欢迎的学校。   2、辉煌重建,实现教育硬件的现代化。   汶川大地震后,学校于2008年12月开始原址重建,2009年9月1日正式投入使用。现学校占地面积约34亩,在编教职工71人,专任教师69人,就读学生852人。重建后的崇义中学 ,设置21个教学班级,建有200米环形跑道及田径运动场、篮球场、排球场、乒乓球场、羽毛球场;配有先进的电子白板、校园广播系统、网络系统和电视系统、教师电子备课中心、录播室、图书阅览室、科技活动室、舞蹈室、实验室;拥有整齐、整洁、整肃的标准化学生公寓和宽敞、舒适的学生食堂,硬件设施、功能设施均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3、教育教学质量稳步上升,实现了“两个跨越”的发展目标。   学校在管理中先后实施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包括教研组管理改革、备课办法改革、行政管理改革等,对教师加强了现代教育教学技术应用的培训,有力地促进了学校教育现代化进程。地震后,学校制定的教学质量稳步提升目标全面实现,包括第一步“维稳”: 首先要制止地震和其他原因引起的教学质量的滑坡现象,学校进行改革,设立年级组,实行年级组负责制,保证了教学质量的稳定,通过努力,确保了2009届、2010届中考全市农村中学中游的位置。第二步“提升”:学校提出办一流农村中学的目标,力争在中考中各项数据进入农村中学前三。经过努力,各项目标全面完成,我校2011届、2012届、2013届中考成绩均位居全市农村中学前三名。   二、坚持管理优先,成就教风纯、学风浓、校风正的和谐校园   1、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为学校科学发展提供保障。   灾后重建完成后,学校把提升软件建设作为重点来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形成了一套较完备的管理制度体系,为依法办学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学校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科学决策、监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善了工会、教代会等组织机构和相应的制度,运行正常,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监督,对于学校重大决策的执行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有力推进了学校的民主管理进程。   目前,学校正在进行制度管理与文化管理双向并重的管理模式探索,走文化内涵发展之路,希望以先进的教育理念为引领,以依法治校为依托,提升管理理念,构建和谐书香校园。   2、推行年级管理责任制,营造团队合作意识。   学校从2008年秋季开始实行年级管理责任制,每个年级任命一名年级组长和一名年级副组长。年级组长主抓年级的教学工作,年级副组长主抓年级德育工作,从而组建了一支充满活力、教师信服的学校管理队伍。年级组长团结带领全年级成员,同心协力、同甘共苦打团体战,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话往一处说,事往一处做,推动了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高效开展。通过努力,学校教学质量进步明显,学校年续三年获得都江堰市教育局颁发的“初中教学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3、重视教师发展,展现良好教风。   学校坚持“教师发展先于学校发展”师训战略。学校创建并深化循环课教研模式,提升教师课堂教学的有效性;继续深化好师徒“一帮一”的教研教改互助活动,缩短青年教师的成长期;充分利用集体备课、帮带活动和校本培训,提高全体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通过参加各级骨干教师培训,提高教师对现代教学理论的认识并内化为自己的教育教学行为,仅2012年学校“国培”9人次,省级培训12人次,市级培训10人次,省骨干教师培训2人,市级骨干教师培训7人。   学校进一步完善了《崇义中学教职工绩效考核方案》,从德、绩、能、勤来考核教职工,做到公正、公平、公开,使检查、考核、总结、奖惩科学合理,从而提高了教职工的思想积极性,增强了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整个教师队伍兢兢业业,良好的教学氛围慰然成风。   4、注重学生学习习惯培养,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学校重视增强学生的规则意识,把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作为贯穿德育工作始终的内容,并在学生的行为规范教育中突出了遵守各种规则和社会公德的内容。同时,以养成的良好行为习惯为突破口,进而推动学生的学习习惯的培养。学校积极营造人文氛围,抓好校容校貌,以健康向上、优美、整洁的校园环境陶冶学生情操,认真挖掘一批校园中的先进榜样典型,评选和表彰各类优秀学生,使学生学有榜样,赶有目标,积极营造争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在这样良好的环境中,学生积极学习,努力进取,浓厚的学习氛围已然形成。   通过几年的改革探索和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我校已经初步形成了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师生的精神面貌良好,教师爱岗敬业,学生积极进取。   三、突出师德师风建设,造就一支爱于心、践于行的教师队伍   围绕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组织教职工积极学习,切实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教职员工依法执教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提高人文素养和开拓创新能力。学校通过以新时期教师职业道德要求为指导,进一步在全体教职工中倡导职业道德规范,强化教师的自我教育能力。   崇中教师,静心教书,潜心育人,责任心强,师生关系和谐。教师做到关心爱护每一位学生,面向全体学生进行教育教学。全体教师都深刻认识到“教育必须面向全体学生”、“转化一个学困生与培养一个优等生同等重要”等教学思想和理念,在教育教学中争取做到“优生更优,中等生能优,学困生能好”,努力帮助学生共同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困难,发掘学生闪光点,及时肯定学生的进步,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   四、构建新型师生关系,寻求共同进步   学校围绕“崇德尚义 格物致知”的办学理念,不断充分调动教职工之间、教师与学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的合作与竞争的激情,教师兢兢业业,学生刻苦学习,形成了师生和睦相处、共同进步的和谐师生关系。   为了充分尊重学生学习的主体性,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正确处理、充分发挥教师在课堂教学中的引导、支持、组织作用,学校先后实施了教研组集体备课的改革实验,优化课堂教学教案,达到共享成果,解放教师,规范课堂教学结构,促进学生合作学习,充分尊重了学生在学校中的主体作用。   我校生源主要来自农村,生源情况一般,但进校后通过学习习惯的培养,学生学习积极性较高,学习成绩不断提高,毕业合格率一直是高标准达到要求。一是50%以下低分比例率总体较低,反映出我们转化学困生工作抓的落实,功效显著;二是总均分在全市排位靠前,反映出我们的教学是针对全体学生实际情况,着眼于全体学生的长远发展。连续几年的考试中,入口与出口的比较,提升值都在全市名列前茅。同时,我校学生升入高中后,学习后劲强,进步大,升学比例高,根据近三年的高考追踪数据统计,2011年本科上线58人,占入普高学生比例35.15%;2012年本科上线67人,占入普高学生比例40.71%;2013年本科上线76人,占入普高学生比例49.94%。   五、借鉴上海、黄冈教学优质资源,积极打造高效课堂   2008年灾后给崇义中学带来了新的教育发展契机。从2008年9月起,上海市教委先后派出了张斯恒、吕海婴等优秀教师到我校支教。上海名师的先进教育理念,先进的课改精神,通过授课、讲座等形式深深的影响了我校的教师,让我们从思想到行动对教育教学有了新的认识。从2009年9月起,湖北黄冈地区对口支援我校,三年来共派遣出三批共12名优秀教师到我校任教,并参与教学管理,指导我校青年教师成长。黄冈教师的吃苦耐劳、追求卓越的敬业精神、丰富的教学经验成为崇义中学师生的宝贵财富。   借上海先进教育理念、黄冈武穴教学经验,我们认为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主阵地在课堂,决定结合学校实际,努力打造崇义中学特色的高效课堂教学模式。数学组的六环三步教学策略、语文组的高效学习“5+2”模式等,让我校教师的课堂效益逐步提高,向着高效课堂的目标逐渐前进。随着教育教学质量的连年提升,2012年12月,由都江堰市教研室和教育学会主办的打造高效课堂教学活动现场会在我校召开,湖北黄冈名师、成都市部分专家及全市所有学校的校长、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及教导主任到我校观摩指导和探讨、交流,同时也吸引了彭州、温江、双流等区县的兄弟学校到我校参观,与会人员都给予充分的肯定,对同类学校起到了较大的辐射、示范作用。   课堂教学的高效也促成了中考成绩的连年提升。2011年的中考,全校参考人数314人,其中上重点线155人,2012年的中考,全校参考人数276人,其中上重点线152人, 2013年的中考,全校参考人数293人,其中上重点线161人。我校连续三年中考成绩均位居全市农村中学前三名。相信通过高效课堂教学活动的逐步开展,我们在提升农村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路上还能走得更远。   六、贯彻“美丽的花朵”素质教育活动,彰显学生特长,致力学生终生发展   1、培育学生公民素养,做到成人成才。   2010年,都江堰市出台了“美丽的花朵”素质教育行动方案。我校为贯彻实施“美丽的花朵”素质教育行动,结合我校实际,提出了自己的素质教育方针——即以课堂教学为主阵地,开足开齐法定课程,辅以丰富多采、形式多样的活动。让学生发展自制能力、养成互助精神、崇尚公平竞争、遵守公共秩序、履行法定义务、尊重公共财产、注意公共卫生,培养出身体和心理健康、有爱心和责任感、具备法律意识与合作精神、诚信并能自食其力的高素质的中国公民,先成人,再成才。   2、狠抓学生社团工作,培养学生自治能力。   学校德育办强化学生自我管理,注重学生自治能力的培养。通过选拔学生会社团干部,让学生参与食堂执勤、住读自治管理、卫生安排检查、课间纪律检查、路队制检查、广播站、艺术节活动、展板制作、国旗下讲话等自治管理。   层层选拔机制让学生崇尚公平竞争,认清自己找出差距,经历挫折培养健康的心理承受能力,培养学生的沟通与组织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强化学生的责任意识,让民主意识植根于学生幼小的心灵深处。   3、开展活动课选修,彰显学生兴趣特长。   为了拓展学生知识,发挥特长爱好,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每周利用一天中午时间开展活动课,由全校教师根据自身特长,设计课题,可以是合唱、美术作品创作、时事分析、重大历史事件回顾、武术训练、理化生兴趣活动小组、英语口语、文学作品赏析等,让学生根据自身需要进行选修。同时每年积极开展艺术节活动,实时举办书法、美术、摄影、诵读、小报制作等比赛或作品展示活动,为学生搭建各种展示个人才能的平台,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发现学生的各种特长和潜质,谋求学生的长远发展。2012年学校武术队参加都江堰市美丽的花朵素质教育行动汇报表演获特等奖、年画设计获成都市铜奖、法治演讲比赛市级三等奖,《美丽的花朵》画册9幅入选,2幅制作成明信片,是都江堰市入选最多的学校。   4、实施达标运动会,提高学生身体素质。   为贯彻“阳光体育锻炼”,让每一个学生参与,养成锻炼身体的习惯和意识,教会学生基本的运动技能和方法,促进学生终生发展,让学生终生受益,学校在保留集体项目的基础上,改革运动会模式,以国家中学生体质健康达标为标准,进行单项设置,学生全员参与,真正达到强身健体的素质教育目的。由此形成了具有我校特色的传统运动会与人人参与的体育达标运动会相结合的运动会模式,这种全员运动会模式在都江堰市学校中可谓独树一帜。通过举办三年的达标运动会,学生身体素质大幅提高,近年来升入军事院校的学生增多,中考体考水平提高显著。2012年我校获得成都市“阳光体育”示范校。   5、培养学生阅读习惯、树立学生终生学习品质。   学校以“一切为了学生的和谐、全面、可持续发展”为目的,结合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要求,积极引导广大学生形成多读书、爱读书、会读书、读好书的阅读习惯。学校从初始年级就专门开设每周两节课的阅读课,开放图书阅览室,在语文老师指导下有针对性的阅读,并要求学生边阅读边摘录,培养学生阅读习惯和阅读方法。同时相应开展“读、写、诵、赛”等活动,以此浓郁读书风尚,提高人文精神,培养学生终生学习的品质。   通过努力,崇义中学全体教职员工团结奋进、勤奋开拓 ,同舟共济,树立了“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崇中精神,形成了团结、和谐、敬业、爱岗的教风;学生养成了良好的行为习惯,学习风气浓,后劲强。目前,崇义中学全体教职员工精神振奋 ,为提升学校办学效果,不断推进我校教育教学事业的进一步发展而不断努力。

招生 简章

初中入学、休学、复学、转学、借读等学籍办理政策

来源:市教育局日期:2018-04-12 13:05:00 字体大小:小大




  初中入学、休学、复学、转学、借读等学籍办理政策

  (一)依据

  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成教普一[2006]10号,2006年4月29日施行)

  (二)入学、休学、复学、转学等学籍办理

  1、入学 学籍

  第五条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盲、聋哑、弱智儿童和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在校年龄可适当放宽。

  第六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提供本辖区内学龄儿童少年就学的学位,并合理确定各中小学的服务区域,组织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免试就近入学。

  小学教学班级学额为40人,初中教学班级学额为45人。

  第七条 适龄儿童、少年需免学、缓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缓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缓学申请。因身体原因申请免学、缓学的,应当附具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的证明。

  第八条 对经过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入学的一年级、七年级新生应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填写有关册籍表格,编制学籍。

  因故不能按期到校注册的,须凭学生家长(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下同)书面向录取学校申请延期注册,延期注册时间不得超过6周。期满仍未到校报到注册的,学校要及时查明原因,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学生家长不送其适龄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入学的,无故不到校报到注册的,以及其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辍学的,在城市由区(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在农村由乡级人民政府,采取措施,使其送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入学。

  第九条 小学、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在学额允许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借口拒收本学校服务区域的或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拒收未受完九年义务教育或未达到规定的在校最高年龄的属于本市户籍,且又在本学校服务区域的以及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的未成年学生,包括被司法机关免予起诉、免除刑事处罚或宣告缓刑以及解除收容教养或服刑期满而复学的本市户籍未成年学生。

  第十条 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就读义务教育段中小学,按成委办[2003]42号《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对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就读中小学实行特殊优惠的实施办法》办理。

  在蓉外籍人士及港澳台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在蓉外籍人士及港澳台人员的子女入学办法的通知》(成教外[2003]9号)办理。

  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当年《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做好成都市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具体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办理。对持有《成都市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证明》的学生,按照学籍管理统一要求,实施动态管理。

  《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细则〉的通知》(成办发[2005]37号)办理。

  第十一条 小学、初级中学均实行秋季始业制度。

  2、转学 借读

  第十二条 转学是指学生因家庭住址迁移和户籍变更或确有其他特殊困难需要转学到其他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第十三条 借读是指学生到非户籍所在地申请接受义务教育。借读申请须经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根据区域内学校学额余缺情况统筹解决。

  借读学生的学籍由原学籍所在学校管理,借读学校建立临时学籍(内容同正式学籍),另注明借读字样和借读时间、年限。

  借读生小学毕业后要求继续借读初中的,应重新办理借读手续,初中借读生至毕业为止。

  第十四条 学生转(借)学须办理转(借)学手续。学校不得接收无转(借)学证明的学生。

  学生转学联系未落实之前,原校不得出具转学证明。对没有申请转学的学生不得迫使其转学,由此造成学生辍学的,由原校承担责任。

  学生转(借)学,由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户籍有效证明及其它有关的证明材料,填写《成都市义务教育阶段转(借)学联系表》,经转(借)入(出)双方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签署同意转(借)出或接收意见后办理正式转(借)学手续。

  第十五条 市域内学生转学,坚持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原则,依据“小学相对就近,初中相对集中” 由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为转学生安排就读学校。市域内各区(市)县之间学生转学,应由学生家长与其子女或被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本市居民户口簿、与户籍一致的房产证明、拟接收转学的学校证明等向原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核准后开具转学证明,并经转出和接收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核签学籍专用章后入学。

  各区(市)县辖区内学生转学,由各学校具体操作,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本市学生转往外省市,应由学生家长持户口迁移证明、接收学校证明等向原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核准后发给转学证明,经教育行政部门核签学籍专用章,并由家长签收有关转学材料。

  学生由外省、市转来本市,须持户籍证明和转学证明及有关材料(父母工作调动证明、房产证等)向户籍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转学,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安排入学。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非毕业年级接收转学生的工作,每年秋季集中受理一次,具体工作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

  第十六条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的六年级、九年级在第二学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学生在休学期间不予转学。学生受处分期间不予转学。

  第十七条 转学手续一般在学期结束前或开学后一周内办理。

  第十八条 市政府工程拆迁涉及的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转学问题,由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持有关证明,小学生和中心城区以外的初中学生在新居住地教育主管部门办理,由教育行政部门予以统筹安排。

  第十九条 各学校对转入、转出学生的《转学联系表》,每学期应整理成册,归档保存,并将有关名单报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3、休学 复学 退学 注销学籍

  第二十条 学生休学要从严管理,因病确需休学的,应由学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且出具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的证明、病历、医疗费发票原件等材料,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并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发给休学证明,准予休学。

  患有传染病或患有县级以上医疗单位确认,不能在学校进行正常学习的疾病的学生,学校可令其休学。

  学校应将学生休学情况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保留休学生的学籍。

  第二十一条 休学期满后,学生须持休学证明和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单位出具的康复证明书,在每年的九月一日前,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复学。复学时学校可依据其实际学力程度,并征求学生本人及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意见后,将其编入相应年级。

  休学期满仍不能如期复学的,应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办理继续休学手续,经学校批准,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可继续休学。

  休学时间,以一年为起点。

  学生休学一般不得超过同年级学生数的3%。

  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予休学。 第二十二条 学生休学期满,未提出延期休学申请,又不按时申请复学的,按照旷课处理。同时,报告乡级人民政府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第二十三条 义务教育阶段,无特殊情况,学生一律不得中途退学,学校也不得开除或劝退学生、强迫学生转学。

  第二十四条 学生因病、因故死亡,所在学校应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书面报告。经教育主管部门依据公安机关、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死亡证明”核批后,方可注销学籍。

  4、升级 跳级 留级

  第二十七条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完成每学年学习任务后一律随班升级。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允许留级。

  第二十八条 学习成绩特别优异、提前达到更高年级学力程度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及其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全面考核合格并批准后可准以跳级。跳级应在学年度开始时进行。毕业班学生不予跳级。

  第二十九条 小学不得招收已完成初等义务教育的复读生,初级中学不得招收已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复读生。

教学 成果

都江堰市崇义中学创建于上世纪60年代,是成都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成都市阳光体育示范校、成都市义务教育阶段新优质学校。 学校占地34亩,有20个教学班,学生746人,教职工73人。学校以"崇德尚义格物致知"为办学理念,坚持"乘势利导、因地制宜、亲近生活、和谐发展"的育人观,是一所"校风纯正、管理一流、特色鲜明"的农村初级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