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黄浦区永安路幼儿园

黄浦区 公办

63307050 |幼儿园|

上海市黄浦区福佑路144号

学校简介

永安路幼儿园创建于1945年,有60多年的历史,是黄浦区教育局隶属下的一所公办幼儿园,2004年成为上海市书法实验幼儿园、2015年成为上海市一级幼儿园。原址在永安路8号,1977年迁至四川南路29号金陵大楼2楼。2008年8月在黄浦区人民政府和黄浦区教育局的关心下,迁入了现在的福佑路144号园舍,原福佑路第一小学旧址。 园址建筑面积1628平方米,用地面积1253平方米,共6个班级规模,36名教职员工, 200名幼儿。其中,1名中学高级教师,10名幼儿园高级教师,6名幼儿园一级教师;53%本科学历,47%本科在读或大专;党员教师5名。现有园门口有专用洗手池,监控设备等,为孩子提供生活方便。园内有6个专用活动室(书法室、传统文化室、阅览室、结构室、科常室、创意室)、餐厅、卧室,还有供幼儿体锻的操场、大型运动器具等。每个班级配有空调以及电化教学设施。园所学习、游戏、生活的活动空间最大化利用。园所食堂结构合理,符合要求。整洁的环境、满足幼儿需要的设施设备,为幼儿园的持续发展提供了环境与物质保障。 2001年以来永安路幼儿园被设为外滩街道、豫园街道0-3岁早教分中心;历年获得黄浦区文明单位称号;目前获全国安全社区称号。 幼儿园始终以“上海市一级园标准”规范办学行为。致力于依法办园,一方面抓党员干部和教师的法治学习,增强大家的法治意识与责任意识,另一方面抓制度建设,建立与完善了一系列园务公开监督制度,提高了全体员工依法办园的自觉程度;致力于队伍建设,积极打造一支师德优秀,业务精良的教师队伍,通过落实各种学习培训、激励机制、教师带教机制等工作要求,形成求真、务实教师队伍;致力于“求真 务实 好学 亲仁 诚信 博爱 创新 互助”为核心价值观的文化建设,使园所团队精神与文明程度不断提升;致力于“学生喜欢、家长满意”的优质幼儿园,通过《书画艺术课程的启蒙教育》课题的实践与探索,提高课程的实施效果,从而提高办园质量。依托上海市示范性幼儿园优质资源辐射,依法办园,以德立园,立足特色,以课程建设为抓手,以教师的发展保障幼儿的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得到了社会、家长的认可。 在“以幼儿发展为本”的课程理念指导下,我们坚持科研先导,积极探索和追求以促进幼儿自信坚持、通晓达理,雅趣雅行发展的“幼儿园书画艺术启蒙教育”园本教育。认真扎实地开展特色课程的研究与实践,积累与探索课程实施的途径与方法。 在教师的精心培育与关心下,我园孩子乐意主动地学习与探究,在体、智、德、美诸方面得到了健康发展。

招生 简章

依据《黄浦区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精神,现将本园2016年招生登记办法告知大家。

一、报名、登记范围:

1、小班: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

2、区域内常住户口的残疾儿童、中、重度 智障儿童,可到学前特教指导中心(地址先棉祠南弄15号,电话63770989-8004)或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卢湾辅度实验学校(斜土路265弄30号,电话63016262)联系。听障儿童到上海市第四聋校(皋兰路31号,电话63288988)联系。

二、幼儿园报名对象(豫园街道)

1、持有在2015年12月31日前(含2015年12月31日)入户的、豫园街道内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

2、持有在2015年12月31日前(含2015年12月31日)办妥的、豫园街道内房产证的适龄上海户籍儿童(产权人是父母或儿童本人的有效)。

3、持有豫园街道内集体户籍的适龄儿童。

三、幼儿园登记对象(豫园街道)

1、持有在2016年1月1日(含2016年1月1日)后入户的、豫园街道常住户籍(户籍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的有效)的,且愿意服从统筹的适龄儿童,或者持有在在2016年1月1日(含2016年1月1日)后办妥的、招生区域内房产证的(产权人是父、母或儿童本人的有效),且愿意服从统筹的上海户籍适龄儿童。

2、父母一方持招生区域内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或父母一方持豫园街道仍在有效期内的原《上海市人才引进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经审核“居住证”和“积分通知书”(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后予以登记。视具体学额在全区范围内统筹解决。

3、父母一方持豫园街道内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但未申请积分或积分未达到标准分值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以及父母一方持“临时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网上填妥“黄浦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幼儿园打分表”,到幼儿园现场登记并提交相关证明(具体见附件2、3)供幼儿园审核后确认评分。由于公办幼儿园名额有限,请上述家长在网上登记时务必同时选择公益性民办幼儿园填报。各类幼儿园录取与否视学额和打分情况而定。外籍、港澳台儿童参照此条。

四、报名、登记办法

本次招生主要采用“网上信息填报+现场确认”的办法。

(一) 具体流程

符合报名对象或登记对象1的本区户籍儿童(或在本区拥有房产的本市户籍儿童)家长请于4月18日至5月14日点击“黄浦教育网(www.hpe.cn)-公示公告-幼儿园报名(登记)信息填报入口-小班新生-本区户籍(含房产)幼儿报名入口” 进行网上信息填报,并于5月14日、15日到网上填报的所有幼儿园进行现场确认,所有网上信息填报必须经现场确认后方可生效。

备注:由于网上信息填报需要填写户籍或房产所在街道与居委,请家长务必在网上信息填报之前确认所属街道与居委,并如实填报。

符合登记对象2、3的非本市户籍儿童家长请于4月18日至5月14日点击“黄浦教育网(www.hpe.cn)-公示公告-幼儿园报名(登记)信息填报入口-小班新生-非本市户籍幼儿登记入口”,每位幼儿可选择居住证地址所在街道内的一所公办幼儿园作为登记点进行网上信息填报(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公办登记点)、同时由于公办幼儿园名额有限,务必选择一所公益性民办幼儿园,并于5月14日、15日到相应的登记点以及选择的民办园所进行现场确认,所有网上信息填报必须经现场确认后方可生效。

备注:登记点仅作为非沪籍幼儿信息登记采集,与是否录取、录取园所无直接关系。

(二)现场确认或现场报名、登记需要材料

现场确认需要家长携幼儿前来。

1、符合报名范围的,在完成网上填报后,在预约的时间段携带儿童户籍证明、房产证、预防接种卡、早教证明等印证网上信息填报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供幼儿园确认时审核。

2、符合登记范围的,在网上完成填报后,在预约的时间段按要求携带儿童本人及父母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交登记点审核。(详见附件2、3)

五、录取办法

1、幼儿园当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全部录取;当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依据一定的条件统筹解决。

2、符合登记范围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按照《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或“黄浦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持证登记打分规定”,父母一方持招生区域内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录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持证打分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视学额和打分情况有限安排入园。

六、招生工作程序和日程

1、5月14、15日上午8:30—11:30,中午12:30—3:30接受现场报名、登记信息确认。

2、6月底、7月底发出录取通知书。

七、咨询方式

63307050*202 (每周周四下午1点-3:30点)

63307050*203(每周周一下午1点-3:30点)

八、报名登记入口:

黄浦教育网(www.hpe.cn)-公示公告-幼儿园报名(登记)信息填报入口-小班新生-本区户籍(含房产)幼儿报名入口

教学 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