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为满足我县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建设一支学科配套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的精神,经惠来县
为满足我县
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教学
工作需要,建设一支
学科配套的高素质
教师队伍。根据《事业
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
广东省-0.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广东省
事业单位招聘-0.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公开招聘
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的
精神,经惠来县人民政府同意,惠来县教育局、惠来县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定于2018年4月20日至26日先后到华南
师范大学、
江西师范大学
现场设点开展
校园招聘教师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人数、对象和
报考条件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我县本次招聘单位共有5所
全日制公办学校,即惠来县第一
中学、惠来慈云实验中学、惠来县第二中学和惠来县华侨中学等4所完全中学以及惠来县特殊
教育学校,共招聘教师97名。具体招聘
岗位、
专业要求及人数详见
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高中教师:第一批(含
提前批)
招生的全日制普通
高校师范类专业
本科及以上2018年应届
毕业生(含暂缓
就业,下同)。研究生的,可放宽至本科起点师范类专业。
2、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全日制
普通高校特殊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2018年
应届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报考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年龄18至35
周岁;
2. 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
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
职业道德;
3.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
学历及其他条件;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
报名。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公
办学校正式编制教师。试用期满后经
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
聘用手续,按所聘岗位执行
国家及广东省
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非广东省籍的每人每年给予1000元的探亲
交通费补助;硕士研究生的每人给予5
万元的补贴,博士研究生的每人给予10万元的补贴。
三、招聘
方式
本次校园招聘设华南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两个专场。采取按华南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先后设点现场报名、
面试和确定拟聘人选的
形式。
(一)报名办法
1、报名
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
网上预报名和现场
投档确认方式。
(1)网上预报名:
应聘者请于2018年4月16日至18日登录惠来县人社局或惠来县教育局
网站下载《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填写后将报名表电子邮件发送至惠来县教育局人事股邮箱:jyks2400@126.com。
(2)现场投档确认。
华南师范大学投档点:经网上预报名后的
应聘者应于4月20日上午9:00—11:30到华南师范大学石牌
校区桃李园现场投档确认。
江西师范大学投档点:经网上预报名后的应聘者应于4月24日上午9:00—11:30到江西师范大学
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半多媒体室现场投档确认。
2、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须按规定时间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投档确认,逾期不予受理,如不到现场投档确认的视同自行放弃应聘
资格。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已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不得参与报考,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
关系的岗位。应聘人员到现场投档确认时,须提交下列
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上网自行下载双面打印,并贴相片);
(2).2018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就业推荐表、学生
成绩单、学生证及学校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暂缓就业的应提供暂缓协议书和毕业证书);
(3).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4).《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
以上证件、证明材料均须提交
原件及
复印件,待查验后原件退还应聘人员。
(二)、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形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
知识、教育教学
能力、表达能力、分析能力、言行举止、岗位匹配性等方面
情况,每位
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0分钟。
1、华南师范大学面
试点:2018年4月20日下午2:30—5:30,
若时间不足则顺延至21日上午9:00—11:30,地点为华南师范大学桃李园(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化,届时以短信另行
通知)。
2、江西师范大学面试点:2018年4月24日下午2:30—5:30,
若时间不足则顺延至25日上午9:00—11:30,地点为江西师范大学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半多媒体室(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具体事项在现场投档确认时通知应聘者。如不按通知时间
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
分数。面试成绩分别于4月22日和4月26日上午在相应的面试地点公布。
(三)、拟聘用人选确定
根据面试成绩从
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单位岗位专业和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招聘单位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同一专业招聘条件从考生面试成绩合格者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调剂。经核准的拟聘人员分别初定于4月22日和4月26日下午2:30—5:30在相应招聘现场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具体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拟聘人选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惠来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到,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
体检和
考察
(一)体检。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
申请人员体格检查
标准》(2013年修订)的规定和要求,
组织体检。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于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考察人选学历证书统一送广东省教育厅认证中心鉴证。经考察,有违法或严重违规等不良记录,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毕业生就业安置政策的,不予聘用,已签订的就业协议无效。考察合格者定为拟聘用教师。
五、
公示与聘用
经面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惠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惠来县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由惠来县教育局确定拟聘人员,报惠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审核,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服务期5年。
招聘咨询
电话:0663-6692400(惠来县教育局人事股)。
惠来县教育局 惠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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