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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河北石家庄市裕华区选聘教师15人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石家庄市第44中学2018年面向特定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本一师范类起点硕士毕业生公开选聘15名中学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石家庄市第44中学2018年面向特定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本一师范类起点硕士毕业生公开选聘15名中学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选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师范类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本一师范类起点硕士毕业生;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0年7月10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10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或高中任教满3年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2年7月10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学历学位齐全,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所学专业与所报岗位一致。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聘用人员在已确定的选聘岗位工作,五年内不允许流动。 选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石家庄市裕华区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8年7月10日。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选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选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三、招聘政策 聘用人员除享受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外,相关院校、相关学历的毕业生还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聘用的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全日制学士学位本科毕业生,符合石家庄市人才绿卡B卡政策的,五年内每年享受12000元的房租补助。在市域内购买首套自用商品房和存量房的,不受住房限购政策限制,市财政分别给予博士6万元、硕士3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2、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大学本科一批录取的全日制学士学位毕业生,符合裕华区人才绿卡政策的,五年内每年享受5000元的房租补助。 3、其它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符合裕华区人才绿卡政策的,五年内每年享受2000元的房租补助。 四、报名办法 此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images/app_banner.jpg?v=2017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