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石家庄市第44中学2018年面向特定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本一师范类起点硕士毕业生公开选聘15名中学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加强
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全面提高
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
石家庄市第44
中学2018年面向特定
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本一
师范类起点硕士毕业生公开
选聘15名中学教师,现就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选聘
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
标准,贯彻民主、公开、
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
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北京师范
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师范类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本一师范类起点硕士毕业生;
2. 具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
年龄在18
周岁及以上(2000年7月10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10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或
高中任教满3年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2年7月10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
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
职业道德;
5.
学历学位齐全,具有
高级中学教师
资格,所学
专业与所报
岗位一致。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
聘用人员在已确定的选聘岗位工作,五年内不允许流动。
选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石家庄市裕华区公开选聘教师岗位
信息表》要求确定,
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
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8年7月10日。
现役
军人、试用期内的
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
单位工作人员、全日制在读的非
应届毕业生不在选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
报考。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
关系的选聘岗位。回避关系
是指《
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
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选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三、
招聘政策
聘用人员除享受事业单位人员的
工资、福利等待遇外,相关院校、相关学历的毕业生还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聘用的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双一流”建设
高校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
一流大学和一流
学科全日制学士学位本科毕业生,符合石家庄市
人才绿卡B卡政策的,五年内每年享受12000元的房租补助。在市域内购买首套自用商品房和存量房的,不受住房限购政策限制,市财政分别给予博士6
万元、硕士3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2、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大学本科一批
录取的全日制学士学位毕业生,符合裕华区人才绿卡政策的,五年内每年享受5000元的房租补助。
3、其它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符合裕华区人才绿卡政策的,五年内每年享受2000元的房租补助。
四、
报名办法
此次报名,实行
网上报名和资格
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
考试网(/www/images/app_banner.jpg?v=2017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