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肇人社发〔2014〕296号)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肇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
根据《
广东省-0.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广东省事业
单位招聘-0.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公开招聘
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
我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
工作的
通知》(肇人社发〔2014〕296号)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肇庆市
卫生和
计划生育局下属3个事业单位面向
社会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4名。
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
国家承认
本科以上
学历的社会人员,不包括应届
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指2018年毕业,并于同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学位证书的
全日制普通高等
学校毕业生(含2016年、2017年办理暂缓
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指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的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含往届毕业生)。对于学制为2年半或
提前修满学分,在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期间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视为应届毕业生;在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毕业不超过1年的
报考者视为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必须于
报名之日前取得招聘
岗位需提供的相应毕业证、执业
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等证件。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表(详见附表1)。
三、招聘
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
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
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
文化程度、
专业知识和业务
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
年龄、
工作经历和相关证明
材料计算截止日期为开始报名的前一天(即:2018年7月22日)。
(二)有下列
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未满的人员;
3.曾因超计划生育被处理,从作出处理之日起未满5年的;
4.现役
军人、
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
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
应聘的其它情形。
四、报名与
考试
公开招聘公告分别在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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