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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广东肇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4人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肇人社发〔2014〕296号)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肇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

根据《广东省-0.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广东省事业单位招聘-0.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工作通知》(肇人社发〔2014〕296号)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肇庆市卫生计划生育局下属3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本科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不包括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指2018年毕业,并于同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含2016年、2017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指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的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含往届毕业生)。对于学制为2年半或提前修满学分,在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期间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视为应届毕业生;在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毕业不超过1年的报考者视为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必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招聘岗位需提供的相应毕业证、执业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等证件。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表(详见附表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和相关证明材料计算截止日期为开始报名的前一天(即:2018年7月22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未满的人员; 3.曾因超计划生育被处理,从作出处理之日起未满5年的; 4.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它情形。 四、报名与考试 公开招聘公告分别在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images/app_banner.jpg?v=2017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