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结合我县教育系统用人单位的需求,经县政府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69名,其中高中教师10
按照《
河南省事业
单位招聘-0.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公开招聘
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结合我县
教育系统用人单位的需求,经县政府同意,按照“公开、平等、
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
社会公开招聘
教师469名,其中
高中教师109名、
小学教师300名、
幼儿教师60名。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
院校应届和往届未
就业毕业生。
二、
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条件的
人员可以报考(本方案
年龄、
学历中的“以上”或“以下”均含本级)
1.遵守宪法和
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符合招聘
岗位年龄要求,年龄计算
时间截止到2018年1月1日(例如:35岁以下
是指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高中教师要求第一学历为普通
全日制师范类
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高中教师
资格证;小学教师要求普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不限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本科生在试用期一年内需取得相应
学科教师资格证);幼儿教师要求具有普通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中专学历需幼儿师范
学校毕业),同时具有幼儿教育教师资格证;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
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被开除公职或
学籍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现役
军人,试用期内的
公务员或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行政
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即在读的
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4.曾在公务员
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
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5.不符合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中有关回避
制度规定要求的;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
报名与
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报名和资格
初审都以
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与网络资格初审时间为2018年8月8日9:00至2018年8月10日17:00。开始报名后,
考生可以登陆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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