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为加强我县教育系统师资队伍建设,优化高中学校教师队伍结构,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
为加强我县
教育系统师资队伍建设,优化
高中学校教师队伍
结构,依据《事业
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
河南省委
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
事业单位招聘-0.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公开招聘
工作规程的
通知》(豫人社〔2015〕55号)
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并报市编办、市人社局
审核同意,决定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51名(具体
岗位设置见
附件)。现制定
公告如下:
一、指导
思想
坚持以
习近平新时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
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
标准,按照“公开、平等、
竞争、择优”的原则和“有编制、有岗位、有
计划”的要求,严格按照工作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
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
中国共产党的
领导,遵纪守法。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品德高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身体
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
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所规定的要求。
4、35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
学历的人员
年龄可放宽到38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
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报考
语文学科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
6、
全日制普通高等
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毕业生,且其本
科学历须为
国家原“985”“211”院校(含河南
大学)及省部共建
师范类院校(见附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不含取得上述院校独立
学院学历的毕业生。
7、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要求的
专业岗位设置条件一致,详见《宝丰县2018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一览表》(见附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
学籍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5年内曾在各级
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现役
军人、在读
学生和其他不符合
应聘资格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
信息
在宝丰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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