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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河南平顶山宝丰县招聘高中教师51人公告



为加强我县教育系统师资队伍建设,优化高中学校教师队伍结构,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

为加强我县教育系统师资队伍建设,优化高中学校教师队伍结构,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招聘-0.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并报市编办、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51名(具体岗位设置见附件)。现制定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有编制、有岗位、有计划”的要求,严格按照工作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品德高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所规定的要求。 4、35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8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报考语文学科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 6、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其本科学历须为国家原“985”“211”院校(含河南大学)及省部共建师范类院校(见附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不含取得上述院校独立学院学历的毕业生。 7、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岗位设置条件一致,详见《宝丰县2018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一览表》(见附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5年内曾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在读学生和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宝丰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images/app_banner.jpg?v=2017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