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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中考改革实施细则公布



各县(市、区)教育局,浙南产业集聚区文教体局,市局直属各学校、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为进一步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

各县(市、区)教育局,浙南产业集聚区文教体局,市局直属各学校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为进一步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教基〔2017〕122号),推进我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改革目标

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加强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切实改变单纯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录取学生的倾向,综合考察学生全面发展情况,既关注学生学业水平,又关注学生品德发展和身心健康;既关注学生共同基础,又关注学生个性特长。到2020年左右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促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和高中学校特色化多样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