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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绵阳市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6〕2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坚持立德树人,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和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出发,认真总结经验,突出问题导向,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让教育为每个学生的终身发展与美好人生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育人为本。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正确育人导向,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确保公平公正。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健全体制机制,完善规章制度,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三)体现科学选才。改革学业水平考试内容,提高命题质量,提升人才选拔水平,增加学生选择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确保考试招生工作高效有序实施。

(四)注重统筹推进。加强对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整体设计,统筹初中教育教学和高中招生,统筹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协调发展,统筹考试、招生录取学籍管理,综合改革,分步实施。

(五)立足绵阳实际。深入分析绵阳市招生现状和现行招生方案,找准改革的突破口和关键点,高标准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促进绵阳教育可持续发展。

三、改革目标

到2020年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